1983年
1月2日 中共中央印发题为《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的文件(简称1983年中央一号文件,1982年12月31日经政治局讨论通过),作为草案给各地试行。文件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发生了许多重大变化。其中,影响最深远的是,普遍实行了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而联产承包制又越来越成为主要形式。联产承包制是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各项农村政策的推行,打破了我国农业生产长期停滞不前的局面,促进了农业从自给半自给经济向着较大规模的商品生产转化,从传统农业向着现代农业转化。现在,方向已经明确,道路已经开通。文件提出,当前农村经济政策中的问题是:(一)各地要根据本地区的资源条件和经济技术条件,拟定自己的农业发展规划,并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实现。要按照我国的国情,逐步实现农业的经济结构改革、体制改革和技术改革,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农业发展道路。(二)走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农工商综合经营的道路。(三)稳定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仍是当前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四)适应商品生产的需要,发展多种多样的合作经济。长期以来,由于“左”倾错误的影响,流行着一些错误观念:一讲合作就只能合并全部生产资料,不允许保留一定范围的家庭经营;一讲合作就只能限于按劳分配,不许有股金分红;一讲合作就只限于生产合作,而把产前产后某些环节的合作排斥在外;一讲合作就只限于按地区来组织,搞所有制的逐级过渡,不允许有跨地区的、多层次的联合。这些脱离实际的框框,现在开始被群众的实践打破了。(五)改革人民公社体制,实行生产责任制,特别是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政社分设。(六)在农村允许资金、技术、劳动力一定程度的流动和多种方式的结合。(七)搞活商品流通,促进商品生产的发展,要打破城乡分割和地区封锁,广辟流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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