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日久,这样同事之间难免伤和气,产生隔阂。
于是突发奇想,评职称为何不让当事人抓阄?评委只审核参评人资格,若著作与论文达标,教课量够数,那么就可参与抓阄。听天由命,抓中了就当教授,抓不中只怪运气不济,与旁人无关。这个办法,显然规避了评委与参评人的矛盾,而且每人成功率相等,可问题是那个最优者,若投票,他成功概率更高,改为抓阄,概率要降低,因此他会认为不公平。
曾说过多次,公平是价值判断,文化背景、利益取向、收入状况,都会影响人们的公平观。经济学研究资源争用,通行的规则是出价,出价高者先得。而且经济学还说,若产权明晰,按出价规则分配资源可避免租值耗散,减少浪费。但这样做公平吗?不一定。我钱多,你钱少,若用出价多少决定我俩谁升职,显然对你不公平。
是的,出价规则强调的是效率,富人之间争用资源,看出价高低也许公平;但贫富之间却非如此。所以为照顾公平,某些时候投票与抓阄也会成为竞争规则。尤其非经济资源的分配,由投票或抓阄决定的例子随处可见。不过要研究的是,现实生活中哪些竞争应投票决定,而哪些竞争可以抓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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