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神学历史决定论。以希伯来精神为内核的,直至整个中世纪在欧洲占统治地位并对整个欧洲文化产生重大影响的是以创世说、原罪说、救赎说等为内容的宗教神学历史观。其表现形式可以归纳为上帝决定论。这种历史观一方面表现了人对自身的无知,另一方面又体现了人的智慧。人在不知道“我来自何方”、“我是谁”、“我应该到哪里去”这些历史难题的答案时,人则把整个谜底交给了超自然的“上帝”。人自从构造出全知全能的上帝来呵护人、保护人后,人开始了自己的历史。人类从此就按上帝的意志和划定的路线踏上了历史的征途。人作为伊甸园中的宠儿到成为罪人而被永久逐出,靠辛苦的劳作洗清罪过,求得上帝拯救而重返天国,从而完成人周而复始的历史过程。
理性主义历史决定论。认为世界是由“理性”、“逻各斯”、“宇宙理性”、“绝对观念”等决定或展开的。基本前提是,人本质上是一种理性存在物.自然界的本质也是理性,人的世界或人的本质同自然界一样,是受理性制约的。是绝对观念外在的表现和结果,人类的历史就是由理性决定和支配的历史。人处于一种必然性、合规律性的理性结构中。人类历史也将像理性由低到高的展开一样始终处于不断的进化之中。这种理性是一种先验的观念,是不受人的具体存在形式和活动方式制约的,相反人的活动和历史受这种理性决定,是这种理性的外化和展现。
非理性主义历史决定论。认为意志、本能、情感等是人的本质。生命意志、权利意志是决定历史发展的阿基米德点。认为人类的历史是内存于世界最高表现——生命意志的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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