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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才是美国:如何在一个危险的世界中坚守我们的价值:keeping faith with our values in a dangerous 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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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802256309
  • 作      者:
    (美)安玛丽?斯劳特(Anne-Marie Slaughter)著
  • 出 版 社 :
    新星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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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我们对美国的理解基本是错误的,《这才是美国:如何在一个危险的世界中坚守我们的价值》阐述明了一个真正基于美国价值的美国,一个试图在危急时刻,恢复美国价值的宣言,一本奥巴马、希拉里在大选演讲中多次引用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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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安玛丽·斯劳特(Anne-Marie Slaughter)普林斯顿大学伍德罗·威尔逊公共与国际事务学院院长、政治与国际事务教授;前美国国际法协会会长,美国艺术与科学院院士,对外关系委员会理事。2007年度托马斯·杰佛逊法学界杰出奖获得者。
  本书是其最新著作,位列《华盛顿邮报》2007年十大好书。另著有《一个新世界秩序》(A New World Or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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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这才是美国:如何在一个危险的世界中坚守我们的价值》一书里,著名的外交政策研究专家安玛丽·斯劳特女士优雅而又富有激情地阐述了美国立国的基本原则:自由,民主,平等,正义,宽容,谦卑和信仰,大胆展望了一个在国内外都能恪守其价值观的美国。
  整整十七个月,伊恩·菲士拜克上尉费尽心机,仍未能使其上司关注他所目睹的在伊拉克和阿富汗不断发生的虐囚行为。当他终于决定向参议员约翰·麦凯恩揭发此事时,他提出了一个美国在二十一世纪面临的中心问题:我们是直面危险和不幸以维护理想呢,还是在牺牲的幌子下退缩,放弃保障个人权利的承诺?我的回答很简单。如果我们在不幸和挑衅面前放弃理想,这就意味着我们从来就没有真正拥有那些理想。我宁愿战死也不愿放弃哪怕是一丁点的“美国”理念。
  但此理念究竟为何物?乔治·W.布什以美国价值观:自由和民主的名义发动了伊拉克战争。国内外对他的批评也是基于价值观,攻击其欺骗了整个国家,发动了一场非正义的战争。美国所恪守的价值观到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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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这是一本深切动人的辉煌之作。它生逢其时,出自美国学术界领军人物之手。
  ——美国前国务卿玛德琳-奥尔布赖特
  阅读此书吧,它迫使你去思考美国的价值观。
  ——美国前国务卿乔治·舒尔茨
  本书原本是面向美国读者的。我写作本书的初衷是要向我的美国同胞们传递两个观点。其一:我们对于自己所尊崇和倡导的价值观有着特殊的、美国式的理解,这种理解有着美国的历史渊源。其二:纵观美国历史,我们大都还远未能够践行这些价值观。在美国人向世界上的其他国家宣讲这套价值观之前,必须清楚地了解到这两点。
  ——安玛丽·斯劳特 2008年春在上海的讨论会上
  斯劳特的书关注了一个本人也关切的重要问题:力量和原则的关系。富有激情而令人信服的论证,兼备清晰的学术阐述:此书入情入理。  ——美国前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兹比格涅夫·布热津斯基
  斯劳特写了一本能够教育和激发美国人的书。在一个很多人声称我们不敢奢谈自由的时代,她解释了为什么美国价值观依然是至关重要的,这些价值观是如何得以保持并加强的,以及恪守这些理想到底意味着什么。每一个美国公民都应读读此书。
  ——美国《新闻周刊》国际版编辑法瑞·扎卡里亚
  富有激情的论述,简明扼要的书写。《这才是美国》既是信条又是宣言——该书是美国当今最有才华和最为著名的法学家之一对美国基本原则所做的彻底回归。斯劳特对美国宪法及其遗产的分析囊括了对美国历史的自由主义解释,同时她又提出了转变美国外交政策范例的建议。
  ——哈佛大学历史学教授尼尔·弗格森
  这是一本深刻切动的辉煌之作。
  它生逢其时,出自美国学术界中领军人物之手。
  ——美国前国务卿奥尔布赖特
  阅读此书吧,它迫使你去思考美国的价值观。
  ——美国前国务卿舒尔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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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一章 自由
  “自由权”(1iberty)与同义词“自由”(freedom),是美国人身份特征的真正核心。我们的宪法旨在“确保我们自己及后代能安享自由带来的幸福”。我们的民谣歌颂“美丽的自由(1iberty)之乡”和“自由(free)的国土”。我们境内宏伟的雕像、老旧的古钟、机场,甚至连职业篮球队都以“自由”来命名。一座“自由塔”也将在世贸中心(WorldTradecentre)废墟之上拔地而起。
  的确,在许多美国人来看来,自由权与自由几乎与“美国”同义。在2003年伊拉克战争前夕美国与法国关系吃紧的日子里,美国的好战分子将法式薯条跟法式土司改称“自由薯条”(F,eedomFries)和“自由吐司”(FreedomToast),而不是用“美式薯条”和“美式吐司”来代替原来的用法。
  对此念头我们从不掩饰。早期欧洲人到此是为了追求宗教信仰自由。我们的独立革命是一场自决权(self-determination)的斗争。南北战争(CivilWar)的目的——至少部分地——在于让更多人享有自由。20世纪对法西斯和共产主义的斗争巩固了我们作为“自由世界”(thefreeworld)保卫者的自我形象。我们迄今依然勇于承担这一责任。
  更重要的是,对自由的承诺实际上已经融人了几乎每一种讲述我们自身经历的故事之中:各种公开的宣誓、流行的美国史、公共纪念碑的碑文。美国学童也宣誓效忠于“保障所有人自由并对人人施以正义”的国家。
  保障自由的承诺已经写进建国文献。《独立宣言》开篇的那段论说举世闻名: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证自明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自由也是合众国宪法的基本承诺。宪法将独立革命期间(Revolution)提出的各种理想制度化:
  我们美利坚合众国的人民,为了组织一个更完善的联邦,树立正义,保障国内的安宁,建立共同的国防,增进全民福利和确保我们自己及我们后代能安享自由带来的幸福,乃为美利坚合众国制定和确立这一部宪法。
  《独立宣言》第一次对公众宣读时,自由的钟声震响。回响的钟声中传递着镌刻在钟上的宣言:“宣告赋予全国公民以自由。”在长达两个世纪的岁月中,美国无数次重复对自由的承诺。“给我你那劳累、贫穷、蜷曲渴望呼吸自由的身躯”——自由女神像上镌刻的埃玛·拉扎鲁斯(EmmaLazarus)的名句,召唤着越洋而来的移民。最近,乔治·W.布什(GeorgeW.Bush)在其第二个任期的就职演说中再次重申并扩展了21世纪美国对自由的承诺:“美国,在这年轻的世纪,向世界,向所有它的居民宣播着自由。”
  然而纵观美国历史,我们发现自己长于宣誓为自由献身却拙于探索其含义。部分原因在于一旦我们试图将言辞付诸实践,自由便难以界定。比如,所有人绝对的自由,很快就会蜕变成混乱。换言之,一些人的自由有时意味着对他人的压迫。为实现近乎人人自由的目标,个体自由必须与诸如安全、平等、正义和宽容之类的价值保持平衡。
  我们的开国者们深知这种平衡的必要性,并为实现这些价值奋斗不息。最重要的是,他们认识到有序的自由(orderedliberty)或法治下的自由至关重要。正如托马斯·杰斐逊在写给一名希腊爱国者的信中所说的,美国幸运地将“自由与秩序相结合在了一起”。这封信的内容主要涉及l823年希腊反抗奥斯曼统治的起义。杰斐逊和革命同伴拒绝没有自由的秩序;那正是他们起
  义所反对的专制。但他们也同样认识到没有秩序的自由会使人性中最龌龊的本能蔓延开来失去节制。在乔治·华盛顿的第一次就职演说中(美国第一任总统的第一次总统演说),他忠告我们
  年轻的国家支持各种使自由成为可能的价值,“秩序与正义的永恒法则”即在其中。
  那些看似宏大的“永恒法则”实际上既可能像路口的红绿灯一样简易,亦可能像税收法规那样复杂和专业。华盛顿关注的可能是如何将所有伟大宗教里的道德律令转换为法律——汝切莫杀戮或偷盗(thoushaltnotkillorsteal)。但光大自由所必需的秩序涵盖法治的整个范畴。
  当然,自由是远比秩序浪漫的战斗口号,它也更引人注目。帕特里克·亨利(PatrickHenry)的话如果说成这样就不会流传至今:“没有有序自由,毋宁死。”(原文为“不自由,毋宁死”)但实际上,对美国和全人类来说,自由都必须是有序自由。同样重要的是有序自由绝不能停滞不前。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的某一特定时期,已经确立的秩序都庄严地赋予自由以特定的内涵——正如我们的宪法最初只是给予男性白人以自由权利一样。但自由本身是一种理想;它的真正内涵一直在持续发展。
  举例来说,富兰克林·罗斯福(FranklinDelanoRoosevelt)1941年宣布了著名的“四大自由”:言论自由、宗教自由、免于匮乏的自由、免于恐惧的自由。言论自由与宗教自由作为自由的基本成分在美国人中间几乎没有异议,虽然法庭和国会还在不断争论其界限。尽管大萧条(theGreatDepression)之后,免于匮乏的自由引起了全国的共鸣,但在今日美国人看来,它更多是一种宪法所保障的经济权利而非公民和政治权利。免除恐惧的自由,在1941年的含义与布什政府的定义更是不可同日而语。那时正与纳粹酣战,它指的是面对军事法西斯坚决保卫我们自己的生活方式。今天,9·11之后,它指的则是限制支撑我们生活方式的根本自由成为来减少对恐怖袭击的恐惧的一部分。
  就宪法和法律上规定及实施的自由的实际含义所展开的辩论,已经深刻地促进了社会和政治变革。正像开国元勋们对自由的渴求胜过加诸其上的种种限制那样,世世代代美国人均利用合众国对自由的承诺为个体自由而战。从少数异教徒、奴隶、妇女到今天的各种团体,均积极追求他们认定的自己在宪法下应得的自由。这一过程推动了美国历史的发展,当然它本身远非一帆风顺。我们在一些领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其他地方却倒退了:解放奴隶并承诺给予同样的权利却又拒绝给予其后裔投票权、教育和工作的权利;保证言论自由但又将发表不同意见的美国团体
  打入黑名单甚至囚禁他们;承诺所有公民可以娶嫁成家但又剥夺了同性恋者追求爱情和同性婚姻的自由。
  定义自由和运用自由的那些伟大斗争中的一些故事富于教育意义。我们通常把自由定义为公民个体的身心自由和祖国免于外来统治的自由。但为了心灵的自由,我们不得不与神权政治斗争,身体的自由则是经过美国历史上最血腥的战争才赢得的,我们国家的自由又与我们对他国的统治并存。如果美国要在世界更大范围内促进自由,那么我们必须铭记这些故事。
  美国的自由概念建立在言论自由(freedomofexpression)——自由地思考、自由地说出自己的想法——的基础上。因此宪法第一修正案《权利法案》(BillofRights)的第一项权利就是保证言论自由和宗教自由。这一点亦在大家的意料之中。宗教自由(freedomofreligion),准确地理解,其实是良知的自由(freedomofconscience):是否信仰上帝的自由,是否信任某一届政府或政治秩序,是否相信一整套自治原则或道德信念的自由。它是指每一个体与自己灵魂交流的权利,决定自己最终信仰的权利,以及通过推理或凭借直觉来确立行为准则的权利。这些行为准则规范着个体-q自然、个体与他人——而且对很多人来说,还包括个体与更高存在物的关系。
  良知的自由,首先是决定自己相信什么的自由,但能够通过礼拜、写作,或公告表达自己的信仰也同样重要。在这个意义上,言论自由有两重作用。它不仅是个人自我界定和发展所必需,也是我们后面所提到的建立和维护民主必不可少的条件。但这些我们最基本自由的要素都不是显而易见或毫无异议的。
  创立马萨诸塞湾殖民地(MassachusettsBayColony)的人们,为了一种比英国国教(ChurchofEngland)“更纯洁”的信仰,来到这块大陆寻求以自己乐意的方式举行宗教仪式的自由。可是,他们并未打算将自由推及其他教派,至少起初没有。相反,他们创立了一种严格的神权政治。
  安妮·哈钦森(AnneHutchinson)亲身领教了清教徒的褊狭。哈钦森是一位虔诚的妇女。她离开英国投身北美的宗教实验,然而她的信仰却与清教教义有些差异。主流清教徒教导的是“行为之约”(“covenantofworks”)——拯救之实现在于所作所为能将主的意愿落实——哈钦森则相信拯救只能来源于“恩德之约”(“covenantofgrace”),以及一种谦卑的、个人与上帝之间的精神联系。至少在老一辈的清教徒眼里,更不能容忍的是,她,一个小女子,竟然在她家里举行宗教讨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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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中文版序
前言
导论
第一章 自由
第二章 民主
第三章 平等
第四章 公正
第五章 宽容
第六章 谦逊
第七章 信仰
结论: 导航之星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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