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未成年人对不同类型电视节目的评价
实际上,评价一个栏目或节目质量的好坏,有多种方法,而运用不同的方法进行节目评价,可能带来不同的评价结果,运用单一方法进行节目/栏目评价可能带来评价的片面性。不少电视台目前已建立了相对完整的电视节目评价体系,将电视收视率指标、专家评价和观众满意度调查等结合起来予以综合考察。然而,由于本调查仅是针对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的受众群体进行的专门研究,因而,从某种程度上,本次报告的评价结果仅反映了未成年人群体对国内电视新闻节目、娱乐节目、儿童节目以及相关问题的评价状况。
1.对电视新闻节目的评价
(1)未成年人对电视新闻媒体的真实性评价不高。调查显示,2006年北京地区未成年人最喜欢了解新闻的渠道是电视,其次依次为互联网、报纸、书籍、杂志、家长或老师和广播。但在电视新闻报道的内容是否真实的评判上,如表1-44所示,仅有14.5%的未成年人认为电视新闻“完全真实”,56.7%的未成年人认为“大部分真实”,21.7%的未成年人认为“一半真实”,甚至4.2%的未成年人仅认为电视新闻节目“少部分真实”,更甚者,有3.0%的未成年人认为电视新闻“虚假”。进一步分析,男生、女生对新闻真实的评价差异显著(卡方检验P=0.013),但经过5分赋值,对新闻节目真实性的评价得分基本相当,男生3.75分,女生3.76分。不同教育程度对新闻真实的评价差异显著(P=0.000),经过5分赋值,小学3.98分,初中3.67分,高中3.60分,即随着年龄或教育程度的升高,未成年人对新闻报道真实性的评价逐渐降低。这些数据表明,大部分北京地区未成年人(85.5%)认为电视新闻中含有虚假成分,我国电视新闻媒体在北京不同未成年人受众群落心中的诚信度均较低,未成年人对电视媒体的价值认同十分飘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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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吉象,北京大学艺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影视文化对未成年人的影响与对策研究》能够立足于国内当下媒体生态环境,结合实证调研数据与影视作品实例,对未成年人在新的媒体环境健康成长提出切实、有力的战略、战术解决方案。该著作的推出,将弥补我国影视学界在青少年媒介素养教育方面实证研究成果的相对缺失,将提醒我国影视业界更加重视影视作品对青少年成长的潜在影响因素,也可成为影视主管部门制定青少年影视政策的重要参考依据,从而为推动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成长提供更好的媒介环境。
——胡智锋,中国传媒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代传播》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