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社会化与个性化
人出生时只是一个生物学意义上的个体。人与其他物种的区别,不仅仅是生理的或身体结构上的差别,更重要和更根本的是其独特的社会属性。人与动物的区别,就在于“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关于费尔马哈的提纲,《马克思恩格斯选集》)。换言之,人之所以成为人,就在于他身上凝聚或联结着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人一出生,就开始建立和联结各种社会关系。一个人,只有学会了遵守各种社会规范、学会了与他人和谐相处、学会了适应社会生活并为他人和社会所接受,融人一定社会的文化,才能算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这种由自然人转变为社会人的过程,就是社会心理学所说的“社会化”的过程。
在西方社会心理学家的书著中,很少或没有出现“社会化”这个概念。概因社会化本身是一个难以通过测量和实验进行研究的概念。而按照实证主义的原则,不能用实验和测量进行研究的问题不属于科学问题。在西方学者的研究中,也有属于社会化方面的实证研究,如科尔伯格对儿童道德发展过程的研究,但他们是在儿童心理学或发展心理学的框架下进行的研究,而没有在社会心理学或“社会化”的概念下进行系统的研究。
在中国学者所著的书著中,社会化是社会心理学的第一个基本概念。在后现代主义背景下,不能用测量和实验进行研究的问题仍可包括在社会心理学的研究范畴内。
社会化的诠释
第一节 社会化的概念
1.社会化(socialization)
社会化是指个体在一定的社会背景下,通过社会互动,学习和掌握社会生存所需要的知识、技能、规范和经验,适应社会生活并为社会所接受,成为合格社会成员的过程。
这一定义包括如下要点:
?社会化的主体是“个体”,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具体的人。
?社会化的场所是“一定的社会背景”,如家庭、学校和社会。
?社会化的条件是“社会互动”,即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离开了这个条件,就无法进行社会化,印度著名的“狼孩”就是反例。
?社会化的内容是“学习和掌握社会生存所需要的知识、技能、规范和经验”。
?社会化的目的或目标是“适应社会生活并为社会所接受,”亦即成为合格的社会成员。人如果不能适应社会生活,则无法在社会中生存;如果单纯适应社会生活,却不能为社会所接受,则无法在社会中发展。例如,精神病患者由于丧失了辨别能力,无法适应社会生活,如果离开了家人的监护或社会的关照(精神病院)则无法生存。那些生活无着的流浪者和处于极度弱势的社会成员,虽然也能在严酷的条件下求得生存,能以自身的忍耐“适应”社会生活,但他们已经成了被社会“边缘化”的人,实际上成了未被社会接受的人。一个和谐发展的社会,应该为每个社会成员提供平等的发展机会,每个社会成员也应该努力完成好自己的社会化过程。
?社会化的性质是一个“过程”。社会化不是在人生中间的某个时点完成的,而是一个终生的过程。一个人从出生开始,就开始了社会化的过程,直到其生命终结之时,社会化的过程才同时结束。
2.早期社会化
(1)早期社会化的概念。人从出生到基本学会和掌握了社会生存所需的知识、技能、规范和经验,初步具备了一个合格社会成员的心理与行为模式的过程,称之为“早期社会化”。早期社会化过程是在青少年时期完成的。换言之,青少年时期是人的社会化过程的重要时期,社会化过程的主要、重要和基本的方面,都是在青少年时期完成的。从出生到青少年时期,也是人的“早期社会化”时期。
厄盖赖尔(1965)研究过儿童“自私”行为的变化过程。他让4~16的儿童分核桃,核桃是单数,如5、9、11、13、15,要求被试和另一儿童分。发现他们有三种分法:①丢掉-二个成偶数后两人平分;②给自己多分一个;③给对方多一个。研究结果是,自私行为随年龄的增长而减少,4~6岁儿童中有67%给自己多一个,9岁左右有23%的儿童给自己多一个,12岁以后没有一个儿童表现出自私行为。由此可见,儿童在成长中学会了与他人和谐相处。
(2)家庭是社会化的最初场所。家庭是人出生后“早期社会化”的最初场所。家庭是社会基本结构单元,各种社会关系都可以通过家庭这个中介影响到儿童。
人从出生后到独立走上社会,有很长一段生活依赖期要在家庭度过。人的儿童时期在生理和心理上对家庭有强烈的依赖,此时父母对儿童的权威和支配作用非常大。父母是人生的第一个老师,但却未必都是合格的老师。如果父母的社会化过程完成得不好,则势必会影响其子女的社会化过程。人们常说“孩子是父母的影子”,这在人的幼儿时期往往表现得比较明显。发展心理学的大量研究成果也表明,父母教养方式与子女的心理、行为、成就之问有着密切的联系。和谐、民主的家庭中长大的孩子,往往容易形成自尊、友善、健康的心理与行为模式。而自私、褊狭、暴力倾向的父母往往容易使孩子产生敌视、冷漠乃至反社会的人格特点,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长大的孩子,其在社会化的过程中要克服的不良心理和行为阻碍就要比一般人大得多。
家庭和父母是儿童早期社会化的关键影响因素。儿童时期智力水平、个性特征、社会品质的形成和发展对后来的社会化都会有着深刻的影响,以至于有的心理学家认为,童年时期的经历会影响人的一生。
(3)学校是系统社会化的场所。除了家庭以外,早期社会化的另一个重要场所是学校。学校是人进行“系统社会化”的场所。在学校,人系统地接受文明和文化教育,系统地接受社会生活所需要的各种知识、技能、观念、规范、思想和文化,学会并形成社会认可的心理与行为模式。
社会是人生的课堂。从广义上说,家庭和学校都是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除了家庭和学校这两个社会化的重要场所之外,社会也是影响青少年社会化进程的重要场所,而且是最大的场所。社会也是人在完成早期社会化之后进行“继续社会化”的主要场所。
在社会这个大环境中,各种价值观、行为方式和社会现象对人的发展产生着不可忽视的影响。进入信息时代之后,大众媒体和互联网对人的影响越来越大。关于社会因素对人的影响,我们将在后面的章节中详细讨论。
3.继续社会化
“继续社会化”是人在早期社会化完成之后,在未脱离原社会背景的情形下继续进行的社会化过程。所谓“未脱离原社会背景”,是指人在早期社会化完成之后,未因个人或社会的原因脱离原来的社会环境。在这种情形下,随着原社会环境的变化而继续进行社会化。社会化总是在一定的社会背景下进行的,是否脱离原社会背景,是继续社会化与再社会化的区别所在。
社会是在不断发展的,当社会背景发生变化时,人需要适应变化了的、新的社会背景,也就需要重新学习和掌握新的知识、技能、规范和经验,调整和改变那些原已形成、却不再适应新的社会需要的观念与行为模式。在正常情况下,人在完成早期社会化之后,会在原社会环境下进行继续社会化。继续社会化是从青少年时期早期社会化完成之后到人的生命终结之日前的一个漫长的时期。
4.再社会化
由于社会生活环境发生突然改变,个体必须在新环境中重新学习新的社会知识、技能、经验和规范,重新适应新的社会环境并被重新接受为社会成员的过程,称为“再社会化”。
简单地说,再社会化是社会生活环境发生突然改变、个体在新环境中重新进行社会化的过程。生活环境的突然改变可能是因为个人的原因,也可能是因为社会的原因。再社会化是任何人都有可能经历的一种过程。
社会环境的突然改变,是再社会化的前提,也是再社会化与继续社会化的区别条件。这里所说的社会环境,是指包含个体大量外部社会关系的社会环境。例如,亲人的突然离去或亡故虽然会导致个人生活环境的重大变化,但个体的其他社会关系并未发生大的改变,此时人所面临的是继续社会化而非再社会化。
下列情形中的个体所面临的社会化过程则属于再社会化:
被拐卖的儿童,在完全不同的生活环境和社会环境中重新适应的过程。
因触犯刑律被关进监狱的人。
刑期较长,社会环境已经发生较大变化后刑满释放的人。
长期服役后转业的军人。
因工作或生活需要,突然置身于一种异文化环境中的人,如出国工作的人,到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人,或是由少数民族地区进入汉族地区工作、学习的人。
生活环境发生突然改变的人,如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或家政服务人员(俗称“保姆”的人)。
因职业或工作职务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身份、职务要求、社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人。如原来当教师的人弃学经商,一个在普通岗位上默默无闻地工作了多年的人突然考上了国家公务员。
在上述情形中,个体都经历了社会环境的重大变化,同时往往还伴有社会角色的重大改变,他们所面临的环境都是过去所不熟悉或基本不熟悉的。
如果说继续社会化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再社会化则显示为一种突变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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