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雪尔的“历史方法"
罗雪尔的科学分类
罗雪尔3区分了两类科学研究。一类他称之为“哲学的”,即对实在进行分析性把握。其目的是进行抽象概括,并消除“纯粹偶然事实”。另一类他称之为“历史的”,也即对充分实存的实在(reality inits full actuality)进行描述性再现(descriptive reproduction)。人们立刻会想起法则性科学与具体实在科学(sciences of concrete reality)这种当代区分,在精确自然科学与政治史的方法论对比中,这一区分极为明确。
哲学的科学(the philosophical sciences)具有如下宗旨:利用一套概念与法则系统,为在广度和深度上无限多样的现象确立秩序。在理想的情况下,这些概念与法则具有无条件的普遍有效性。我们在“物”与事件中所感知到的那些具体而“偶然”的特征,也即使得它们成为我们感知对象的那些特征,被逐渐剥离掉了。这种情况是由这些学科在逻辑上的理念导致的,纯粹力学最接近这样的理念。要想达到这些学科内容所要求的必要精确度,这一点非常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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