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理治疗实务的原则
心理治疗是过去50年间才发展出来,并且是一种具有一定的独立性的治疗艺术,这个领域的观点变化多端且各有异同,所累积的大量经验促使我们从事不同的论述。撰写本书的主要理由在于,心理治疗并非某些人所了解的,是一个简单又清楚的方法,而是被逐渐证实出来,可以说是一种辩证的方法,也就是两人的对话或两个人之间的分析。辩证原来是古代哲学家的交谈艺术,由于是很早就被用来说明产生崭新综合知识的过程。每个人都有一个心理系统,这个系统影响了另外一个人,于是与另一个心理系统相互发生作用。如此形容心理治疗师与当事人之间心理治疗的情形也许很新颖,但显然与人们一开始以为心理治疗是一种公式化要某个人达到某种效果——的方法相去甚远。这出乎意料,我甚至可以说不受欢迎的扩大所造成的需求并非凭空臆测,而是铁打的事实,首先这似乎是个事实:人们必须了解经验材料诠释之可能性。不同的学派发展出对立相反的观点;就我记忆所及,只略述一些著名的方法如下:法国的奥格斯特·利贝尔特(Auguste Liebeault)、伯伦汉(Bernheim)的暗示治疗和“意志”的再教育;巴宾斯基(Joseph Francois Felix Babinski)的信念治疗;杜波伊斯(Dubois)的“理性心理矫治”,弗洛伊德强调性,以及潜意识的“精神分析”;阿德勒(Alfred Adler)着重于权力倾向,以及意识虚构的“教育方法”;舒尔茨(Schultz)的“肌肉松弛训练”。每个方法都奠基于特殊心理学的先决条件上,产生了特殊的心理学的结论,很难相互比较,有时根本无法比较。因此代表人物只能采取几种态势,视他人的意见为错谬,以便把事情简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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