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逻辑
一、传统逻辑
逻辑学是一门古老的学科,从它产生至今,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传统逻辑的发源地有三个:古代中国、古代印度和古希腊。
早在先秦时期,中国古代的逻辑思想已经产生,主要见诸惠施、公孙龙、后期墨家、苟况、韩非等的著述中,史称“名学”、“辩学”或“论理学”。例如,《墨经》提出了“以名举实,以辞抒意,以说出故”的思想。这里所谓“名”,相当于概念;所谓“辞”,相当于命题;所谓“说”,相当于推理。它表明,在人们的思维和论证过程中,概念是用来反映事物的,命题是用来表达思想认识的,推理是用来推导事物的因果联系的。显然,这里已对概念、命题、推理作出了精辟的说明。再如,《墨经》说:“或谓之牛,或谓之非牛,是争彼也。是不俱当,不俱当,必或不当。”这就是说,“是牛”和“不是牛”这两个论断不能都成立,必有一个不能成立。这又表述了矛盾律的思想。
古代印度的逻辑学说被称为“因明”。“因”指推理的依据,“明”即通常所谓的“学说”,“因明”就是古代印度关于推理的学说。主要代表著作如陈那的《因明正理门论》、商羯罗主的《因明人正理论》等。在这些著作中,作者研究了推理和论证的方法,形成了古代印度特有的逻辑理论和体系。例如,陈那提出的“三支论式”,认为每一个推理形式都是由“宗”、“因”、“喻”这三部分组成的。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