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读篇地方志与史学研究——以社会经济史为例
第一讲地方志与古代经济史研究
一、早期地方志中的经济史料
宋代以前的地记,是详略不同地记载一地古今多种情况的早期地方志书,属于方志的一类。但是,同定型方志比较起来,由于地记一般只记载疆域、山川、古迹、人物、风土,而尚未涉及政治、经济、军事、艺文等,加以内容又较为简略,神话和传说成分较多,所以在内容和体例方面尚不完备,未臻方志之体,一般都还处在方志发端阶段。即便如此,其中仍有一些经济史料可资利用。如晋《太康地记》就有“云间青岭县出碧”、“梓潼县出伞子盐”等记载。盛弘之《荆州记》录有“永安宫西有巴乡,村村善酿酒”,“荆州有美鲋,逾于洞庭温湖”,“房陵县建平出矾”及“秭归县,室多幽闭,其女尽织布,至数十升。今永州俗犹呼贡布为女子布也”等内容。
地志与地记性质相近,亦属于早期地方志书。其最初也出现于东汉,魏晋南北朝时期渐有发展。比之地记,地志经济方面的记载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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