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高级检索
高级搜索
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德国政治哲学:法的形而上学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010085142
  • 作      者:
    克里斯?桑希尔(Chris Thornhill)著
  • 出 版 社 :
    人民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9
收藏
作者简介
  克里斯·桑希尔(Chris Thornhill)曾任教于伦敦国王学院,自20065起,就任格拉斯哥大学政治系教授。他早年的研究领域主要是德国法律与政治哲学史,到了格拉斯哥大学之后,主要研究不同社会中的国家形成、宪法化、政治合法性的社会与法律前提等问题,除此之外,他还特别关注当代社会科学中社会学、哲学与历史学的方法论之间的关系,同时对卢曼的著作也有浓厚的兴趣。代表作有《德国政治哲学:法的形而上学》、《现代德国政治理论》、《卡尔·雅斯贝尔斯:政治与形而上学》等,另外他还与人合著《卢曼的政治与法律理论》。
  译者简介:
  陈江进,1978年生,安徽安庆人,200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专业,获哲学博士学位,现任教于武汉大学哲学学院,主要从事西方道德哲学与政治哲学研究,已在《伦理学研究》、《道德与文明》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十余篇。
展开
内容介绍
    克里斯·桑希尔的《德国政治哲学:法的形而上学》是第一本较为全
面地论述德国政治哲学史的英文著作。该书对德国政治理论做了广泛而又
细致地讨论,从宗教改革时期的路德、兹温格利与梅兰希通的政治观念一
直谈到当代的哈贝马斯与卢曼的政治思想,作者认为,德国政治哲学主要
对政治、法律与政治合法性的条件进行了一系列的理论争论,这些问题并
没有在历史上得到合理解决,因而又会重新出现,所以该书的核心观点是
,尽管在德国国家形成的历史过程中出现了许多大的动荡与断裂,但是总
有一些主题和关注的焦点会反复出现,它们不仅贯穿了这一整个历史过程
,同时也给德国人的政治反思以一种与众不同的特征。通常来说,该书是
政治哲学、历史学、法学与社会学爱好者与研究者的必读著作。    
展开
精彩书摘
  总之,对路德来说,自然法只能作为一种特别有限的自然法而存在,它为世俗秩序而辩护,认为世俗秩序有权利用强制力量来加强稳定性。自然法中没有什么更高的或先验性的因素可以用来反对这种秩序:更高的或先验的法是新约中有关信仰的新的法律,它不能运用于政治,或者甚至不能做实证性的表达。因此,路德认为社区才是对人类生活的最根本的表达,而不是代表性的教会及其合法机构,据此从而消解了形而上学的经院主义自然法秩序,他拒绝用任何其他形式的神权政治来代替罗马天主教的法律形而上学。实际上,他坚决反对任何恢复神权政治的自然法的企图,或者在罗马天主教下修复已经破裂的法的统一性的企图。因此,他的神学似乎认为法律是相对无关紧要的事,它不能构成真正的自由,相反事实上会阻碍信仰与灵魂的真正自由。
  因此,社区的观念描述了路德法律神学的辩证的核心内容,也描述了由宗教改革所引起的法律争论的辩证的核心内容。一方面,路德主动地提倡法律的实证化,他认为上帝与人性都真正地不受不变的形而上学之法的限制,法律是人类自由的事务,它的权威并不是根据绝对的本质或绝对外在的理性原则而具有效力。因此,法律是自由之法:这是一种新的法律。然而,同时他又明显地削减法律的实证性权威,他宣称,真正的法律,即新的法律只在于信仰,客观的法律只有有限的应用,实际上,由宗教改革所提供的特殊的自由受到了法律的损害。这是宗教改革法律神学中一直发展着的主要问题,宗教改革期间及之后所发生的争论都集中于解决由路德的法律态度所引起的二律背反,并解释来自于形而上学的自由何以能建构成一种实证的人类自由。
展开
目录
致谢
关于文本与翻译的说明
导言
第一章 宗教改革
第二章 早期启蒙
第三章 德国唯心主义
第四章 历史主义与浪漫主义
第五章 青年黑格尔派与卡尔·马克思
第六章 实证主义与有机论
第七章 过渡阶段的生机论者
第八章 新康德主义
第九章 魏玛共和国
第十章 批判理论与法律
第十一章 重建的辩证法
第十二章 哈贝马斯与卢曼
结论
展开
加入书架成功!
收藏图书成功!
我知道了(3)
发表书评
读者登录

请选择您读者所在的图书馆

选择图书馆
浙江图书馆
点击获取验证码
登录
没有读者证?在线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