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发给船主和船上官员的证券是第五种重要的资金来源。本期内这项来源为1658803两,占全部资金的3%。证券是在年度交替时发售的,其偿还期有的是90天,有的是365天。由于私商不许运用其他手段,只能用这个方法来向国内兑换货币,因此,只此一项手段,便吸走了私商全部的盈余现金。
第五,孟加拉汇票是第六种资金来源。孟加拉汇票在1775年以前是使用过的,但在本期内只看到1786年发放过一次,数额为244995两,占全部资金的l%左右。后来英国康沃利斯勋爵谴责和禁止这种做法,便不见再发。
第六,散商使用公司船只将货物由印度运到广州而支付的运费是第七种资金来源。本期内这项来源为221956两。约占全部资金的O.33%。
第七,发放给在粤葡萄牙人、西班牙人、散商和大班的债券是第八种资金来源。本期内这项来源为170926两。债券的利息率甚高,1795年为10%。
公司集资的途径我们完全清楚了,现在我们可以制作一张资金平衡表来结束这个问题的研究。
展开
——《道德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