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可持续发展与一般行政法
第一章 可持续发展及其法律诉求
第一节 可持续发展概论
一、可持续发展的溯源与阐释
(一)中国与西方早期的可持续发展思想
有关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最早可以追溯到中国古代春秋战国时期(公元前6世纪至公元前3世纪),可持续发展理念就已初显,著名的思想家孔子主张,“钓而不纲,弋不射宿”。孟子也曾批评过“竭泽而渔”的做法,提出了“苟得其养,无物不长”的观点,《孟子·见梁惠王五章句上》有这样一句话:“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人山林,林木不可胜用也。”《周逸书·文传解》中写道,“山林非时不升斤斧,以成草木之长;川泽非时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等,这些记载都清晰地体现了古代关于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古人从社会实践中已经悟出了关于自然资源需要休养生息方能永续利用的道理。 在西方,一些经济学家如李嘉图(Micardo,1817年)、马尔萨斯(Malthus,1820年)、穆勒(Mill,1900年)等在其著作中已认识到人类消费的物质限制,人类的经济活动存在着生态边界。大卫·李嘉图是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集大成者,其《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一书的理论核心为“资源相对稀缺论”,认为自然资源不存在均质性,即资源的品质有优劣之分,优质的资源不存在绝对稀缺,只存在相对稀缺,只要合理地利用这种相对稀缺的资源并不构成对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制约。马尔萨斯也是英国早期著名的经济学家,与大卫·李嘉图同时代,但在对自然资源利用的分析和结论上与其有较大的差别,认为“资源绝对稀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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