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一、专用汽车的一般概念
当今世界“专用汽车”定义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所以各国对这一术语的界定也有所差别。例如:日本把在汽车上装有专用设备、由汽车本身动力或专用发动机驱动的汽车称为特殊装备车(特装车),包括自卸车、液罐车、垃圾车、混凝土搅拌车和消防车等;把普通汽车底盘上安装特种车身的汽车称为特种用途汽车(特用车),例如邮政车、救护车和宣传车等;把专门为特殊作业使用而制造的具有特殊结构的汽车称为特种汽车(特殊车),如履带车、农耕作业车和起重车等。13本的公路车辆运输法将汽车分为三类:货车运输车、特殊用途车和大型特殊车。其中货车运输车包括长头货车、平头货车、自卸车、厢式货车、三轮货车、全挂车、半挂车等。特殊用途车包括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医疗防疫车、运钞车、冷冻车、冷藏车、宣传车、液罐车、洒水车、工程车、邮政车、混凝土搅拌车、垃圾车。大型特殊车包括推土机、铲运机、装载机、叉车、沥青车、长货运输车、农用拖拉机等。俄罗斯按运输货物的物理状态,对装卸货物的适应性,货物的种类和机械性能分为四大类,43个类别。美国和英国的汽车资料中称为“特种汽车”(Special Type of Vehicle),它包括客车、平头货车、柴油货车、市政送货车、三轮、大轮货车、救护车和殡仪车等,也有称为“专用汽车”(Special Purpose Vehicle),主要指消防车、救护车、机场用车和银行用车等。综上所述,国外所谓的专用汽车或专用车辆是一种在许多特征上不同于基本型汽车或经过特殊改装之后才能用于运输货物和(或)人员的车辆,以及只用于完成特定任务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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