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水暖工程基础知识
第一节 水暖系统分类
一、建筑给水系统分类
建筑给水系统按供水用途,可分为生产给水系统、生活给水系统和消防给水系统。
1.生产给水系统
供生产设备冷却,产品、原料洗涤和各类产品制造过程中所需的生产用水。
2.生活给水系统
供人们饮用、盥洗、洗涤、沐浴、烹饪等生活用水。
3.消防给水系统
供用水灭火的各类消防设备用水。
以上系统可独立设置,也可以组成生活一消防、生产一消防、生活一生产和生活生产一消防等共用给水系统。系统的选择,应根据生活、生产、消防等各项用水对水质、水温、水压和水量的要求,结合室外给水系统的供水量、水压和水质等情况,经技术经济比较或采用综合评判法确定。
二、建筑排水系统分类
根据所接纳排除的污废水性质,建筑排水系统可分为三类:生活污水系统、生产废水系统和雨水系统。
1.生活污水系统
生活污水系统排除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及工厂生活间的污(废)水。有时,由于污(废)水处理、卫生条件或杂用水水源的需要,把生活排水系统又进一步分为排除冲洗便器的生活污水排水系统和排除盥洗、洗涤废水的生活废水排水系统。生活废水经过处理后,可作为杂用水,用来冲洗厕所、浇洒绿地和道路、冲洗汽车等。
2.生产废水系统
生产废水系统排除工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废水。为便于污废水的处理和综合利用,按污染程度可分为生产污水排水系统和生产废水排水系统。生产污水污染较重,需要经过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生产废水污染较轻,如机械设备冷却水,可作为杂用水水源,也可经过简单处理后(如降温)回用或排入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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