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震损建筑恢复重建决策和基本技术措施<br> 1.1 地震灾后建筑修复、加固和重建经验教训<br> 地震灾难发生后,抗震救灾工作要求我们尽可能快地重建家园,刚刚经历过的沉痛的事实要求在重建中必须考虑抗震要求,使血的教训今后不再重演。对于灾后建筑修复、加固和重建来说,不仅要了解建筑技术本身的问题,而且还应考虑有关地震破坏和地震危险方面的资料。本节是总结国内外强震后重建经验,为灾后建筑修复、加固和重建提供基本措施。<br> 1.邢台地震(1966年)<br> 1966年3月8日和22日,河北省邢台地区相继发生了M6.8和M7.2强烈地震,震中烈度分别为9度和10度,80个县、市受灾,其中隆尧、宁晋、巨鹿三县灾情最重。地震造成8064人死亡,38451人受伤,损坏房屋508万间(其中262万间倒塌或严重破坏),破坏桥梁101座。3月8日地震后的35天内,共发生火灾383起,烧死36人,烧伤52人。<br> 震后调查表明,房屋倒塌主要是由于材料、设计、施工和房屋本身质量差(1963年大水浸泡)等原因所造成。这些均可通过设计、施工解决,因而震后均在原地重建,没有变更土地利用。在重建规划里注意了场地选择,街道和胡同宽度,以及防洪、防碱等问题,采用砖墙或砖柱承重房屋代替土坯房和外砖内坯房,房屋高度减少到2.4m左右。每个村庄都作了统一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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