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园林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组织机构的设立
1.园林建设工程监理单位设立的条件和程序
(1)园林建设工程监理单位设立的条件
1)设立园林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的基本条件:
①有自己的名称和固定的办公场所。
②有自己的组织机构,如领导机构、财务机构、技术机构等,有一定数量的专门从事园林工程监理工作的工程经济和技术人员,而且专业基本配套,技术人员数量和职称符合要求。
③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金。
④拟订有园林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的章程。
⑤有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监理单位的批准文件。
⑥拟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中,有一定数量的人已取得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有一定数量的人取得了园林工程监理培训结业合格证书。
2)设立园林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应准备的材料:
①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③企业章程。
④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工作简历、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等有关证明资料。
⑤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⑥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书、资料。
(2)园林建设工程监理单位设立的程序
设立园林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或者申请兼承监理业务的单位必须经相应的资质管理部门进行资质审查。设立监理单位的申报、审批程序一般分为两步:
1)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申请登记注册监理单位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者,给予登记注册,并填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园林建设工程监理单位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园林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的成立日期。
设立园林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的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单位名称和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组建负责人的姓名、年龄、学历及工作简历;拟担任监理工程师的人员一览表(包括姓名、年龄、专业、职称等);单位所有制性质及章程;上级主管部门名称;注册资金数额;业务范围。登记注册是对法人成立的确认,没有获准登记注册的,不得以申请登记注册的法人名称进行经营活动。
2)到建设监理主管部门办理资质申请手续。筹建单位在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按照申报的要求,准备好各种申报材料到建设监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申请手续。建设监理行政主管部门首先对申报设立监理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其次核定其开展建设监理业务活动的经营范围,并提出资质审查合格的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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