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量清单计价概述
在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运用什么样的计价方式进行工程造价的计算,以便合理地确定和有效控制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建设成本,一直是参与项目建设的各方所共同关心的问题。在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由于受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建设特点的制约,在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建设的不同阶段、不同时期有不同的计价方式,而工程量清单计价,正是我国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工程计价方式变革的结果。
1.1 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发展历史
人们对工程造价管理的认识是随着社会经济体制的变革、生产力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现代科学管理的发展而不断加深的,所以,人们对工程造价的管理是和一定的社会制度、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社会发展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也经历了艰难曲折的发展历程。
1.1.1 新中国成立初期
新中国成立初期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恢复时期,此时,全国面临着大规模的恢复重建工作。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用好有限的基本建设资金,我国引进了前苏联一套概预算定额管理制度,同时也为新组建的国营建筑施工企业建立了企业管理制度。
1.1.2 概预算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变化
为加强概预算的管理工作,国家综合管理部门先后成立了预算组、标准定额处、标准定额局,1956年单独成立了建筑经济局。概预算制度的建立,有效地促进了建设资金的合理和节约使用,为国民经济恢复和第一个五年计划的顺利完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这个时期的造价管理只局限于建设项目的概预算管理,是一种较粗略的宏观管理。
1958—1966年,概预算定额管理逐渐被削弱。各级基建管理机构的概算部门被精简,设计单位概预算人员减少,只算政治账,不讲经济账,概预算对投资控制的作用被削弱,投资大撒手之风逐渐滋长。尽管在短时期内也有过重整定额管理迹象,但总的趋势并未改变。
1966—1976年,概预算定额管理遭到严重破坏。概预算和定额管理机构被撤销,预算人员改行,大量基础资料被毁。定额被说成是“管、卡、压”的工具。1967年,原建工部直属企业实行经常费制度。工程完工后向建设单位实报实销,从而使施工企业变成了行政事业单位。这一制度实行6年,于1973年1月1日被迫停止,恢复到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施工图进行预算结算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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