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艺术
“公共艺术”确切的含义是指专门在公共场所,通常是在人流密集的公共空间被策划或展示的任何形式的艺术作品。如今,人类文化不断的趋同与全球性城市化突飞猛进的发展为众多门类的公共艺术作品提供了比以往更广阔的“展示”空间。公共艺术作品不但承载着在公共场合传播文化艺术观念并与审美受众互动的作用,同时还是对大众现状生活的表现及公众权利的象征。
有人认为:从历史上看英国南安普敦的巨石阵,可能是欧洲文化史上最早的公共设施及公共艺术实例的雏形之一,它既象征着宗教权力,又有公众聚会和举行神秘仪式的实用功能。
在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的教堂等公共场所,为了引导信徒对宗教偶像的尊崇与膜拜,出现了很多涉及宗教典故的雕塑、壁画与玻璃镶嵌作品,这便是英国早期比较完整的公共艺术作品。例如:位于英国约克郡的约克大教堂中,最令人惊叹的一整片彩色玻璃窗,是全世界最大的中世纪彩色玻璃窗,其面积相当于一个网球场大小,充分展露了中世纪时玻璃染色、切割、组合的高超工艺。
现代的英国公共艺术作品在传统形式和装饰元素外,又运用了大量的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致力于追求内在的自我表现,以不拘一格、丰富有趣的构思,来表达人作者对生存形式的思考和非同一般的前卫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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