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的范式
第一节 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范式概述
一、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概念
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是指在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全方位、多层次地运用技术、经济及法律等管理手段,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造价预测、控制、监督、分析等实际问题,其目的是以尽可能少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获取最大的投资效益。1997年,国际全面造价管理促进协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对工程造价管理的最新定义是:“造价工程或造价管理,其领域包括应用从事造价工程实践所获得的工程经验与判断和通过学习掌握的科学原理与技术,去解决有关工程造价预算、造价控制、运营计划与管理、赢利分析、项目管理以及项目计划与进度安排等方面的问题。”
很显然,上述定义侧重于工程造价具体参与主体微观层次的管理活动,而没有探讨诸如工程造价管理体制、工程咨询业市场的管理、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建筑市场管理的运行机制以及工程造价管理宏观层次的国际惯例等内容。
目前,我们没有严格区分微观层次和宏观层次的建设项目投资费用管理,也没有站在工程造价不同概念的角度去考虑投资费用管理的问题。结果就是:一谈到工程造价管理就是指投资方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随着工程造价学科的发展,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已经不再等于工程造价管理的全部内容,而只是工程造价管理内容的一部分。但是,对于工程造价管理的理解,很多观点还是侧重于工程造价微观层次的管理,侧重于工程估价和工程投资与成本控制的内容。这在实践中引发了许多问题和歧义,不利于学科的建设与发展。事实上,工程造价的发展已经使工程造价管理的内容超越微观层次,同时使微观层次的造价管理向应用和技术层面发展。
在微观层次上,我们可以将工程造价管理界定为一个以工程项目或建设项目为对象,以工程项目的造价确定与造价控制为主要内容,涉及工程项目的技术与经济活动以及工程项目的经营与管理工作的独特的工程管理领域。在这个层次上,工程造价管理的客体是工程项目的“造价”,主体是项目业主、设计者和承包商以及他们雇用的造价工程师或工料测量师、监理工程师等专业人员。其中,项目业主既可以是政府业主和国有企业业主,也可以是个体私营业主、外商投资业主或其他性质业主。而项目承包商和设计部门是既可以相互独立,也可以合二为一的总承包经济实体。从项目管理学的基本原理出发,工程造价管理的核心内容只能是工程项目的全生命周期中不同阶段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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