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绪论
1.1 研究目的与意义
城中村作为中国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一种特殊的空间现象,是指那些位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被城市建成区用地包围或半包围的、没有或仅有少量农用地的村落(李俊夫,2004:6)。从历史角度来看,城市建成区的扩张不可避免地要侵入到周围的农村地域,按照一般的发展逻辑,城乡结合部的集体土地将被政府征用为国有土地进行开发建设,传统的乡村聚落将随之消失,农民也将转变为城市居民。但是,在快速城市化背景下,为了减少征地和拆迁安置成本,地方政府往往绕过城乡结合部的这些乡村聚落而直接将乡村的农用地征用为城市建设用地,于是,这些乡村聚落就逐渐成为了“城市中的村庄”。由于城中村是一个新生事物,因此,关于城中村的概念,学术界还存在诸多不同的界定与表述①,但是其内涵基本上都相似:(1)都涉及“城”与“村”两个方面,都从城乡二元结构上去理解;(2)都认为城中村的实质是一个农村社区(姚一民,2004:3)。
除拉萨等少数几个城市外,城中村几乎遍布于我国大、中、小城市,在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城市和许多省会城市,城中村问题尤为严重②。违法建设(illegal constructi‘on)是城中村的一个大问题,也是城中村内一种司空见惯的现象,在某种意义上,违法建设已成了城中村的代名词。在一些城市,城中村违法建设的数量之大、密度之高、抢建速度之快令人触目惊心。例如在深圳,城中村内的违法建筑量达2亿平方米,占全市建筑面积的1/3(福田区城中村课题组,2006a:43),仅按2000年城中村违法私房的栋数计算,城中村原住民拥有的违建数量已接近人均1栋(杨立勋、罗宾,2005)。在有些城市,城中村建筑违法率几乎达到100%(谢志岿,2005:72)。在某种意义上,正是这些面广量大、形态各异的违法建设塑造了城中村衰败、消极的景观形象,致使城中村内的物质环境“脏、乱、差”,安全隐患等问题丛生。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