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奥斯汀时代的饮食风貌
在简·奥斯汀生活的时代,人们的饮食与现今有很大差别。虽然很多食材与现代并无二致,但从食物的获取、烹制到吃饭的时间、步骤和装盘,饮食的很多方面都会让当代人感到陌生,令人惊奇。饮食的质量、数量和种类取决于经济状况和社会阶层,穷人吃的东西与富人吃的有天壤之别,并不比古今差异小。不过呢,如果我们把范围大体局限在奥斯汀笔下的人物所属阶层之内的话,还是能总结出一些共同特点的。
食材韵获取
食材获取的途径多种多样,不过没有哪种途径能像现在的超市那样供应稳定,货源丰富。有些种类就是自家产的。人们可能会养些牲口,需要的时候随时可以宰杀,会在厨房后面建个菜园,还会有块地种植-着谷物。简.奥斯汀在斯蒂文顿的第一个家就有一处菜园,它对家庭的经济贡献很大,而在肖顿时期,简的母亲奥斯汀夫人,虽然年事已高,却仍常常穿着蓝色的工作服,在自家的菜园里挖土豆。肖顿的菜园里除了土豆,还出产李子、草莓、桑葚、杏和醋栗,而且她们似乎还像原来在斯蒂文顿时那样养了家禽和蜜蜂,不过这个时期没有日记为证,所以我们也无法肯定。
除了女人们的活计外,农场里的牲13提供了唾手可得的丰富肉食。比如,1798年简在一封写自斯蒂文顿的信中谈到,能“马上宰杀一头猪”。斯汀先生还养了羊,有时候也会杀羊吃。像奥斯汀家这样的绅士家庭能够经常屠宰自养的牲畜,可更小更寒酸的农场则要审慎为之。1819年《绅士杂志>的一篇通讯中这样描述了赫里福德郡的风俗:乡绅和自耕农们能够天天吃肉,而农民们总是养着“一头猪,等着冬天宰了做熏肉”。虽然这篇通讯总的来说是赞扬了当地平民的相对富裕,而且还声称这些人都不用委屈自己去吃那种低等的大麦面包,但“一头猪”里面用上了“一头”这个量词还是说明,比起那些富足的家庭来,这仅有的“冬天的熏肉”是怎样被一点点小心分配的。
某些肉类来自家中男人们的狩猎或捕鱼活动,绅士和贵族家庭尤其如此。还有些品种是向邻居买来的或者和亲戚朋友交换来的。奥斯汀一家常常与熟人们互相赠送这种或那种剩余产品。住在海边的人可能会给家在内陆的亲戚送去海鲜,又从他们那儿换回了苹果或山鸡。简·奥斯汀就曾经送给她住在金伯利的朋友法尔斯一家8个鞋垫,而他们回给她一些鸡鸭肉。1808年11月她在金伯利的朋友送了些“多出来的苹果”给亨利·奥斯汀。与她同时代的帕森·詹姆斯·伍德福德,事无巨细皆记入日记。他也参与了这类以互致友好为目的的非正式的物品交换。1790年8月24日,他写道,送了一自家果树结的杏给当地的乡绅康斯坦斯先生,而他则回赠了一自马凯的温室——诺里奇一个有名的园丁——的上好黑葡萄。而更早些,在1784年的时候,他送给康斯坦斯先生三打杏,作为回礼,他收到了一块“很大的好意大利干酪”——这可是一件进口的奢侈品,是一件非常棒的礼物。
但也并不是所有的交换都是以友好为目的的,有些是商业性的。伍德福德有时候就会把自己多余的牲1:7卖给邻居或当地的屠夫。1788年12月22日,他说自己按惯例结清了本年度在屠夫哈利·贝克那儿记的账,一共是39镑11先令,因为卖了一头牛给贝克,所以反而还收回了1镑15先令8便士。也许大多数的农场主都会和商人们做这样的交易,用自己多余的产品来抵付所购买商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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