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做市商是在透明、竞争的环境下,在严密的制度和监控下进行操作,形成了连续的交易,维持了股票的流动性。由于制度、法律以及技术手段等的约束,他们的做市商基本不能也不敢更不用说通过内幕交易和关联交易来操纵股价。目前,我国股票市场离不开机构操盘,少不了庄家炒作。那究竟国外的做市商和我国股市中常见的几种庄家一样吗?(1)我国实行的是集合竞价交易制度,而纳斯达克实行的是严格监控下的买卖价格(双向报价)交易的做市商制度,一般为柜台交易。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交易制度,不能将其混为一谈。(2)国外的做市商要登记,身在明处,通过一套明确的管理规则对做市商实行有效的监管,而我们所说的庄家则在暗处,散户完全以主观意志判断其操作行为。(3)纳斯达克的一只股票一般有8~10家诚恳商同时跟它做市,是公开竞争的、透明的;实际上是一种双向报价、承担连续交易义务的券商。我国一只股票可能是一家或两家坐庄,或两家争斗,是暗的。靠操纵股价、低进高出、发布虚假消息误导中小投资者来获取暴利。(4)做市商制度的监管非常规范,券商不能够欺诈、误导投资者,不能够操纵股价。并有很多惩罚性措施,严重的要坐牢。在技术手段上,有一个股票监控跟踪系统,可以对每一只股票、每一个做市商、每一个大宗客户进行监控,如果有异常的情况出现,就会自动报警。我国尽管在1999年7月1日开始实施了《证券法》,近几年来管理层不断地规范市场和加强监管力度,但庄家的行为还未能处于严格的监控之下,仅是变换一下操作手法而已。因此,监管力度和市场规范仍需要不断加强和完善。不言而喻,即使美国的做市商对纳斯达克起了关键的作用,也应该一分为二地来看待做市商制度。做市商的确增加了纳斯达克的流动性,但其股票价格波动很厉害,市场风险远高于纽约证交所,所以纳斯达克市场的投资者一般有着很强的风险承受能力(这是我国的小股民所不可比的)。经过股价大波动之后,纳斯达克也在探索减少风险的办法,对做市商制度会做什么样的调整还有待于观察。因此,对做市商制度的认识不应绝对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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