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对中国历史上几种信用机构作轮廓性介绍。
1.典当
中国封建社会中持续时期最长的一种信用机构,最早出现在南北朝,以后扩大,有典、当、质、按、押之分。典当兴盛于唐,到明朝中叶开始允许商人经营。典当所从事的不是货币资金的融通周转,而是办理以实物为抵押的贷款,贷款对象主要是城市和农村平民。这种贷款属于消费性而非生产性,无助于商品生产的发展和商品流通的扩大。
2.柜坊
唐代经济发展,信用活动增多,于是有专门收受和保管钱财的私营事业的柜坊出现。商民在柜坊存钱有多至百贯、千贯者。存户还可凭类似支票的“帖”或其他信物(凭证)支钱。柜坊虽不能自由运用他人的存款,仅为代他人保管存款,但就存款人可持“帖”取款这一点而言,实可视作支票制度的最早发源。此外,还有与柜坊性质相同的“寄附铺”,亦办理客户寄存钱财的业务。这种铺子在宋朝时因私自倾熔铜钱和充作赌博场所而遭取缔,元朝时已不复存在。
3.金银交引铺
金银工匠在业务扩大后,不仅打制器饰,也兼营金银器饰及生金银的买卖,唐朝时已形成为一个独立的行业,宋朝时开设得更多。它所进行的买卖,实也具有货币兑换的性质,有的后来演变成银炉和银楼。
4.钱铺
亦称钱肆,主要业务是经营货币兑换,包括金与银、银与钱、金与钱的兑换,大量的是银与钱的兑换。钱铺在明朝正德年间已有出现,万历时有了初步发展。在一定管理下,正规的银钱兑换,有助于钱币的正常流通。另有称为兑店或兑钱铺的,性质与钱铺相同。此外,在街衢设摊经营货币兑换业务的称为“钱桌”。到了清初,钱铺又有了发展。从明末到清初,资力较大的钱铺有的改组成为钱庄。
5.钱庄
产生于明末,是历史上较有影响的金融机构。最早的钱庄是哪一家已无法稽考。明人绘制的《南都(指南京)繁会景物图卷》的画面上有市招的商馆达109家之多,其中有两家市招即为钱庄。钱庄有的系大钱铺改组而成,有的为新集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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