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昌男,汉族,吉林省伊通县人。1939年生,1964年毕业于吉林工学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鞍山市劳动模范。长期在鞍钢第二炼钢厂从事氧枪技术工作,1981年调入冶金部鞍山热能研究院,创建鞍山热能研究院设备研制厂,并长期担任厂长,是我国氧枪专业化生产的开拓者。2007年创建大连汉森金属有限公司,任总经理。
在氧枪的研究、设计和生产应用方面做了开创性的工作,在氧枪的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方面有精深研究。其中“纯铜铸造中心水冷炼钢氧枪喷头”获1984年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鞍钢150t复吹转炉单流道双流氧枪喷头的研制”获1987年冶金部科技进步四等奖、“攀钢120t,转炉复合吹炼技术的研究”获1989年冶金部科技进步三等奖。发表论文20余篇,取得国家专利14项,其中氧枪方面的专利1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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