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综述
第一节 我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状况和发展趋势
开发建设项目泛指工农业生产和国民经济建设中如土地开垦、矿产开采、水利工程建设、交通工程建设、风景资源开发、自然资源开发等一切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改造的基本建没项目和生产项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顾名思义是指在上述开发建设活动中造成的水土流失,即因扰动地表或地下岩土层、排放固体废弃物,或破坏地表植被、土壤结构,或改变地形,使下垫面条件向着有利于土壤侵蚀的方向发展,造成水土资源的破坏和流失,是人为水土流失的一种主要形式。与自然状况下的水土流失相比,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具有其自身的特点,其防治方法、途径和措施也不能照搬传统的东西,对此应着力研究和探索。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开发建设项目造成的水土流失问题相当突出,已经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我国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问题的重视,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随着神府煤田的大规模开发,以陕、晋、蒙接壤地区为典型的全国范围的采矿、挖煤、修路、采石、采砂等开发建设项目引发的水土流失问题,以及全国范围的城市化基本建设引发的城市水土流失问题等表现得十分突出。由于在开发建设活动中普遍存在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牟取短期经济利益的掠夺式开发现象,经济增长方式很大程度上表现为高投入、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低效率等“四高一低”的粗放模式,因此我国开发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十分严重。有关研究表明,开发建设活动往往会改变原始的地貌、植被和水系,并产生大量的弃土石渣,由此导致的水土流失强度和危害程度居人为水土流失之首。20世纪80年代全国每年新增水土流失面积1万km2,90年代虽然加大了监督力度,但每年仍新增水土流失面积1.5万km2。1986-1994年,广东省因开矿、采石、城市建设等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达2894km2,山东省2700km2,四川省1115km2。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