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书写规范(修订版)》重点是依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补充、完善和统一安徽全省病历书写。从规范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的角度,明确了病历书写的基本规则与要求,注重医疗行为的过程记录,把提高书写水平与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结合起来。为增强医疗文件的证据能力,新规范中增加了各种医疗知情同意书、委托书式样,并要求在日常医疗活动中建立并完善签字制度,以尊重病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知情同意权和选择权,适应医疗纠纷举证的新规则。编委会专家还结合医学科学的发展和安徽省多年病案管理的实际,增补了多个专科病历书写要求和表格式入院记录式样、处方书写规定,明确了护理文书记录的内涵和纪实性、客观性的书写要求,统一印制了ICU、住院患者护理记录的式样和护理文书质量评定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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