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把关 优质服务 促进我国进出口食品贸易发展
(一)实行科学而严格的准入制度
根据国际通行做法,结合我国的实际,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科学而严格的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准入制度。一是首次向我国出口食品前,出口国政府须正式提出申请。接受申请后,组织专家对出口国的公共卫生和兽医卫生法律法规和管理体系、兽医服务体系、残留监控体系、动物疫情状况等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估。只有产品的安全卫生有保障的,才有可能向我国出口。二是对于肉类产品等相对风险较高的产品,还要与出口国主管部门商签双边检验检疫要求和卫生条件议定书,明确向我国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要求:三是对出口国的食品生产企业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到目前,我国批准美国、加拿大等具有良好兽医服务体系、公共卫生控制体系的11个国家的169家企业对中国出口肉类。四是对于预包装食品实行进口食品标签审核制度。所有进口预包装食品必须加施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的中文标签,这样可方便我国消费者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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