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个人的角度——甚至是两个人的角度——来描述加拿大这样多姿多彩的国家是很困难的,并且对任何事物的第一印象都取决于观察者当时当地的状况。在和陈潘会晤讨论如何开始第一节时,我们一致同意,由一个人完成这一部分,因为第一印象有很大的主观性,独立完成才能体现这一特点。这样处理胜过我们采取彼此妥协的折中办法。所以下面的部分由陈潘执笔,主要反映了她作为亚洲移民初到加拿大西部的感受。然而,令我奇怪又欣慰的是,我作为一个英国人比陈潘早些年到达加拿大东部,对加拿大的第一印象竟和她非常相似。事实上,如果由我来写下面这部分,我要说的竞和她完全相同,不同的只是时间和地点等细节。我们对于加拿大的第一印象——也是现在加拿大依然给我的感觉——有着惊人的一致。
抵达
移民加拿大前我从未到过这个国家。我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的温哥华登陆,那是1989年6月,初来乍到,又是移民身份,不免觉得紧张。一位负责海关和移民的官员会见了我们,他先阅读证明材料,又问了几个关于行李的问题。询问我们都随身携带了什么,还有哪些行李未到,等等。这个经历有些痛苦,倒不是因为有什么不愉快的事情发生,大概不管是在哪个国家任何时候要应对官方的繁文缛节都很困难,尤其是初到一个国家,应付这些事情时总有些不知所措,忐忑不安。所以一小时后,当面谈结束,移民官员和我们握手,正式欢迎我们来到加拿大时,我感觉如释重负。
穿过玻璃门到达大厅时,我生平第一次见到了加拿大。和我所到过的其他国际机场的大厅相比,这个机场大厅稍微有些小。它和新加坡机场的大厅尤其不同,那里高大的建筑、玻璃门窗让人觉得很宽敞,甚至有些迷失。但是温哥华机场的小并不令人产生不舒适或压抑感,它让人觉得温暖,还有一些自然气息——有两个木雕图腾矗立在大厅中央迎接我们——这在加拿大再合适不过,尤其在不列颠哥伦比亚,因为树木在这儿是最重要的元素。大厅里挤满了期待的人们,等待家人或朋友的到来。那些望着门口的急切的面孔让我感觉到这些人来自于世界不同地区,这点给我印象很深。我曾以为加拿大都是白人,人群中众多的亚洲人使我感到一丝安慰。
天气、地域、民情
我是土生土长的亚洲人,来自热带,又一直生活在城市。所以,初到加拿大的几天,很自然的,这个国家的疆域、气候和人民在我心中产生了强烈的震撼。
我们决定(我同丈夫和两个孩子一同前往,孩子当时一个14岁,一个10岁)不在城市耽搁,而是第二天坐灰狗公司的长途汽车去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内陆地区的梅里特小镇,我的表妹就住在那里。所以我对这个国家的第一印象,尤其是对不列颠哥伦比亚的第一印象。来自农村而不是城市。
进入内陆的第一次旅行,让我初次体会到辽远恢弘而又美不胜收的加拿大风光。三小时的车程,大巴经过1号高速公路,穿过低陆平原的农田和郊区,驶上5号高速公路,也叫高贵哈拉高速公路。由此,我们慢慢远离海岸,进入内陆地区。读以下章节的时候请您注意:我在此之前一直住在新加坡的城市,那里的地平线时时被高耸的办公大楼和居民楼所阻断。不列颠哥伦比亚的群山在我眼中尤为雄壮,因为我以前熟悉的最高山脉也不过高出地面几米。高贵哈拉高速公路追随高贵哈拉河的走向,穿越卡斯凯德山脊,来到尼古拉河谷,梅里特小镇就怡然地坐落在那里。
行驶在高贵哈拉公路上,道路有时陡然升至1240米(4068英尺)的高峰。这时由于压力,你会感觉耳鼓鸣响。如果这是你第一次经过这条道路——即使不是第一次——你都应该花点时间,在休息处歇歇脚,因为在那里你能把最壮丽的景观尽收眼底:气势夺人的佐珀克欧山脉和亚克山峰裸露的花岗岩山坡。
一年四季,高贵哈拉高速公路两旁的风景都令人流连。这里起伏的山坡上覆盖着片片森林:冷杉、松树,还有云杉,点缀着排排桦树、棉白杨和白杨。雪后银装素裹,在奇险陡峭的崖壁间也能看到动物的足迹蜿蜒上下,这时的群山幽静而美丽。春季有一段短暂的光阴,钓钟柳把单调的黄绿色山坡染成片片明亮的紫色。但我个人认为最美丽的时光是在秋天。白杨、灌木和其他树木的叶子在瑟瑟秋风中变成金黄鲜亮的棕色,垂柳的枝条也呈深红色。叶子挂在枝头的时间很短,然后风扫遍山谷。带走树叶,只剩下光秃秃的树枝,山坡上失去了颜色,一片苍凉,静候冬雪的到来。
每次峰回路转,都有新奇的风景。不列颠哥伦比亚是在19世纪末由拓荒者和冒险家开发的。我开车驶过这绵延的山峰时经常会想,那些冒险家如何知道走哪条路,定居在哪片土地,在哪儿修建铁路来连接这个国家的东西海岸呢?
三小时车程的尽头。眼前景物急剧变化,群山变得开阔,尼古拉河谷安详美丽、柔和起伏的山丘映入眼帘。尽管这种风景我已经看过无数遍,但她的美丽依然令我心旷神怡。许多人也跟我一样,相信她是不列颠哥伦比亚最美的山谷之一。当然很有可能因为这里是我们的家,我们有些偏爱了。但是,我到加拿大后15年还居住在梅里特镇,这跟她的美是分不开的。
从丛林环抱的大山走过来,眼前忽然没了树的踪影,不免觉得突兀。尼古拉河谷区属于一个大的生态系统,那里有肥沃的天然草场,支持着发达的养牛业。加拿大最大的工作养牛场——道格拉斯湖区牧场——就坐落在这里。这个牧场占地几十万英亩,它得以维持并且富足。完全是因为本地有大量的蓝丛麦草,在这儿又叫丛草。【译注:工作养牛场(working catt1e ranch)为度假场所,在这里,客人可以依自己的兴趣选择参与牧场主人的实务工作,例如:喂牛、牛群赶集等。】说来可笑,我第一次开车从梅里特到一小时车程以外的卡姆卢珀镇,沿途看到大片的草地,竞无知地想:天啊,环保主义者说的没错,加拿大真的在乱砍滥伐,这座山谷里一棵树也没有了!现在这成了关于我的一个经典笑话,我一有机会说起: “我刚来加拿大的时候……”都会招来好友捧腹。
加拿大幅员辽阔,这点也让初来乍到者叹服。她的土地让人感觉无边无际。无论你身在何处。跳上车,不一会儿工夫就能到达野外。颠簸的运材路、树木葱茏的林间小道,引领你走进密林深处——在里面很容易迷路。爬上一道矮坡,你就能悠然地欣赏周围360度的风景。有时候,在主干道上开车几英里也碰不到别的车辆。这个国家地广人稀,这不仅显示在枯燥晦涩的统计图表上,还让你随时随地都能亲身感知。
在城镇,这种开阔的感觉居然也被保留了下来。尽管各家的房子有各家的地盘,邻里间的界限却不甚分明。各家所占的面积比我以前所见的要大得多。所以房子和房子之间都有开阔的空间,门前的草坪也都连成一片,强调了视觉的延伸。即使有围栏,也修得低矮稀疏。这点对我来说和以往的环境不同,因为我习惯了住宅区间界限分明,高高的围墙、紧锁的大门、狂吠的狗把陌生人拒之门外。在加拿大,人们喜欢让邻居间温暖惬意。当然现在竖起篱笆的人越来越多,尤其在城镇中央和大的中心区,但16年前这种情况很少,那时人们津津乐道于他们如何不必锁门。
融入自然
在小镇i时常会这样,许多房子坐落在小镇的边缘地带,它们背后就是林区或者公有土地,这些房子后面不设围栏,不知道后院止于何处。我们刚来时的前几个星期住在乡间的表妹家,她的房子后院就积自然风光和谐地融为一体。从后门走出去,穿过草坪,无须停步就能到达庞德罗萨松林和冷杉林。【译注:庞德罗萨(ponderosa)松树是一种笔直高耸的松树,以强烈的松香和迷人的松涛闻名。】
加拿大到处都很开阔,室内户外每样东西似乎都是大块头。商店非常大,日常用品可以成批购买,放在足以装得下八口之家一周用度的购物车里——至少我是这么感觉。但是,与“大”相对的,我对她的第一印象还有一个,那就是她城镇的“小”。
我承认,加拿大有许多小镇比梅里特还小,但我说的是第一印象,所以必须评论这个特定小镇。1989年我刚到的时候,梅里特镇只有7 000人、四家银行(现在只剩三家)、两个红绿灯十字路口(现在有四个),一家电影院不久就因为竞争不过当时的三家音像店关门了(现在依然没有电影院),现在音像店也只剩一家了。在小镇的一端,深吸一口气,如果一路绿灯的话,不用换气就可能赶到只有两个街区之遥的另一端。我说“可能”,因为我从没试过。如今这样做的难度加大了,不是因为小镇变大了,而是因为街上多了几辆汽车。在这儿,无须拥挤就能把事情做完,五分钟不到就能把孩子送到学校,使用网球场和其他娱乐设施的时候也不需要排队,永远不用交停车费,我喜欢这种感觉。
我在梅里特镇居住了15年,它既没有扩张,也没有太大变化,有时候甚至觉得它要消失了,这是加拿大小镇的又一特色。像梅里特这样的小镇有其自身的魅力——生活在小镇上的人们有充足的时间互相了解,生活节奏比较缓慢。人们之间也更加友好。但是——甚至在写这篇东西的同时,我也能感到,小镇的这种魅力正在受到威胁。最近,几家大的零售公司在这儿开了分店,好像他们认准这个地方将来会有更多人居住。当地居民对这种情况喜忧参半,一方面感激那些公司带来的就业机会,另一方面担心小镇的平静从此消失。
梅里特镇社区很独特。它的人口组成大约是1/3白人、1/3印度裔,还有1/3为第一民族。【译注:第一民族(First Nations)指加拿大土著民族。】正是这种有趣的混合,才使得像我这样的新移民更容易融人现有社会。当然,如果会讲当地的语言(英语),在思想、行为和服饰等许多方面都西化就更容易融入当地社会。我走在大街上,并不觉得自己和当地人有太多的不同。
他们主要从事修建铁路的工作,为这个国家的西部开发作出了卓越贡献。尽管我来的时候梅里特镇的中国家庭不足10户,但我发现很久以前就有中国人来到了这里。今天,破旧的中国自助洗农店门脸,还有那块斑驳的油漆招牌依然醒目,旁边有家中国杂货店还在开张。老店主不卖以前那些东西了,但橱窗里陈列的都是几十年前的旧货。洗衣店和杂货店属于一个中国家庭他们是幸存下来的铁路工人或菜农,从20世纪初期开发这座山谷的时候就在这里居住。
在城市,人们都行色匆匆,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有意避开别^的眼神。小镇上的居民则更加友好,走在大街上,目光交流、点头致意、说声“早安”或“你好”都很常见。再次声明,因为我“前住在大城市,那里人们关系淡漠,视而不见,所以我惊诧于小镇人的古道热肠。每天,不论我是去办一些日常琐事、到超市购物,还是去邮局取信或是从镇图书馆借书总会看到欢迎的笑脸,听到友好的招呼和问询:“您好”、“您需要什么”或是“选到您需要的东西了吗”。尽管有人对此不屑一顾,认为商店销售人员只是机械性地对顾客吐出友好之词,我依然认为这比毫无助人之心且神情冷漠的店员强多了。但是15年后的今天,我发现人与人之间的寒喧和互助、自然流露的友好越来越少了。我也和其他人一样,开始慨叹“那逝去的好时光”。我锁车的时候变得越来越多,尤其是觉得座椅上有东西会吸引别人目光的时候。
为了了解下一代人对加章大的感受,我询问了女儿的看法,刚来这个国家时她才10岁。我问她对加拿大的第一印象,尤其是对同龄人有什么看法。她的回答是总的来说加拿大人与人之间非常友好、毫不拘礼是件好事。但我的孩子在严格的亚洲社会长大,那里孩子和家长之间的关系很正式,所以对她来说,加拿大社会两代人之间放松、平等的交流方式令她震惊。对成年人直呼其名对她来说简直不可思议,即使有些成年人让她这么做。在这里,朋友来到家里拜访,对你的父母和其他长辈不理不睬,或者最多说声“你好”,这些都毫不稀奇。
她还发现加拿大年轻人非常坦率地表达自己的观点。不管是什么问题,他们都尝试着提出见解。学校也鼓励这种行为。在学校,学生要回答的问题不仅与课程相关,还涉及时事。老师总是想了解“你是怎么看的呢?”这和她以前的感受截然不同,她从前的同学不爱表达思想,而是专注于接受课本上的知识和老师传达的前人的智慧。
我们刚来的时候正值暑期,学校没有开学。这是我们精心计划的,因为这样我们就能有充裕的时间为孩子注册学校并且适应当地的天气。这点我强力推荐,尤其对于那些想移民或到加拿大工作、学习,而又来自气候温和地区的人,这点极为重要。我们来的时候是6月份,每天的气温20℃以上,这使我们能更加轻松地适应这里的天气。到加拿大的第二周。我们决定去“加拿大轮胎”买帐篷、火炉和其他露营用具,然后开车四处走走。在风格各异的省公园露营,这是了解加拿大的一个很好的途径。尽管天气暖和,却不是一直晴朗,有时候我们必须在雨中安营扎寨。
夏天渐行渐远,气温也越来越低。我记得那时候气温每比前一周降一两度,我就在日历上做个标记。我觉得在这儿时间过得更快,部分原因是这里四季分明,人们会更深切感受到时间的流逝。 “未雨绸缪”在这里比在热带更有意义。商店宣传单(随报纸送来的免费广告塞满了我们的邮箱)满是“返校”特卖品,服装店的货架上过冬用品琳琅满目,让我们有充裕的时间去准备购买。身在这个国家,我们就会知道买什么更适合这里的天气。这比在炎热潮湿的新加坡试穿毛裤棉衣,猜想什么衣服更适合加拿大的天气要舒服多了。
第一个秋天,我惊喜地发现,在气温只有10℃的早晨,我可以穿短裤去附近的社区网球场,这在从前我想都不敢想。虽然有些冷,但我知道只要太阳从山背后露出头来,天气很快就会暖和起来。想到自己好像正在一个大冰箱里走来走去,我就很高兴,因为我能够适应这里的气候了。在新加坡,气温30℃是家常便饭,我记得有家新加坡报纸曾在头版显著位置用醒目的字体标着“15℃”,那是我们经历的最不同寻常的寒冷天气。
天气的变化显然对我影响至深。以前提到加拿大,我就会想起爱斯基摩人(现在我知道他们叫因纽特人)、圆顶屋和积雪覆盖的地面,现在我必须摒弃这一偏见,重新认识加拿大的气候。其实这儿的夏天很热,气温能够升至30℃以上,地面上也不是终年积雪。一开始,望着夏天的绿树荫荫、芳草萋萋。我觉得很难想象这一切到冬天都会覆盖上几英尺厚的皑皑大雪。住在农村使人能够亲密地接触自然。生平第一次,我体验了夏季昼长夜短、阳光灿烂。而冬季白天短促、夜幕很快就降临的感觉。地轴的倾斜每天都得到了清晰展示,学校地理课上生硬的知识变得可以感知了。
寻觅野生动物
大自然中还有一样东西我渴望体验一下,但经过了很长时间的等待,这个愿望才得以实现。和许多初到加拿大的人一样。我希望见识一下近在咫尺的野生动物,比如熊啊、鹿啊,或者,如果我幸运,能觅到一头闲游的美洲驼鹿。我们每次开车经过农村或去森林。我都会密切注意山坡上的风吹草动,希望能看到一些野生动物,但我所见的不过是牛马等家畜,真不敢相信我是居住在一个以有许多熊著称的国家。
我觉得第一次看到熊至少是两年后了,并且我和它是如此近距离地接触,它都把我吓坏了。那是夏天,我和当地的滑雪俱乐部成员一起考察地形,我们车开得很慢。一只被前面的人吓坏了的黑熊突然沿着崎岖的小路朝我的车冲过来。看到我之后,它迅速右转,离开道路,消失在丛林中。真不知道当时我和熊到底是谁更恐惧!鹿更容易看到。我很快就知道了如何在树丛中找到它们。它们不太怕人,有时候就在路边吃草。但是好多年以后我才第一次见到驼鹿:那年冬天,我出去滑雪,看到一头驼鹿妈妈和她的孩子们在滑道旁边的树林里。其他的滑雪者也驻足观望,这说明它们难得一见。
这些早期见闻对我来说有特殊意义,它们和我在加拿大的其他新鲜感受一样,对我影响深远。在这儿住了15年多,我依然喜欢周围环境的辽远与开阔,喜欢走进原野,喜欢开车、走路或者滑雪几英里也碰不到别人的感觉。房子旁边有小鹿吃草的景象依然让我惊喜。我没有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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