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修改宪法时,宪法的序言中必然提到毛主席,这就涉及对毛主席的评价问题。原来,林彪为《毛主席语录》所写的《再版前言》中有这么一段话,即:“毛泽东同志是当代最伟大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者。毛泽东同志天才地、创造性地、全面地继承、捍卫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提高到一个崭新的阶段。”在“九大”政治报告和新党章初稿中,都写上了“天才地、创造性地、全面地”这三个副词,送给毛主席审阅时,毛主席都把它们划掉了。这个情况,江青、康生、张春桥、姚文元知道,林彪、陈伯达、吴法宪等人也知道。可是,在讨论宪法的序言时,陈伯达、吴法宪等人却支持要把这三个副词再写上。在1970年8月13日召开的政治局会议上,吴法宪坚持要加上三个副词,康生、张春桥则反对。陈伯达、吴法宪便借此制造事端,说有人反对称毛主席为“天才”,是蓄意贬低毛主席和毛泽东思想。
在讨论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时,林彪一伙一而再、再而三地坚持要在宪法上写上设国家主席一节。这显然是有他们自己的打算的。
1969年10月17日,吴法宪任命林立果为空军司令部办公室副主任兼作战部副部长。第二天,吴法宪把林立果、王飞、周宇驰召集在一起,祝贺林立果“荣升”。吴法宪对他们说:“空军的一切都可以由立果同志调动,空军的一切都可以由立果同志指挥。”王飞、周宇驰又先后在空军党委常委办公会议上和机关里做了传达。这样,吴法宪便把空军的调动、指挥大权交给了林立果。
1970年3月初,毛主席接到周总理的信和附来的一份宪法修改草案提要。信中谈到政治局常委提出宪法中原有国家主席一节,是不是还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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