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前言
第一部分 包拯的魅力
一、揭开千年面纱——还一个真实的“包青天”
二、包拯与“庆历新政”
三、反贪苦战——包拯弹劾宠臣张尧佐
四、弹劾宰相宋庠——包拯为“庆历新政”鸣不平
五、包拯与欧阳修
六、包拯与仁宗皇帝
第二部分 解开千年之谜
一、历史为何作这样的选择
二、关于包拯身世的争议
三、包公戏中的真与假
四、到底办过多少案
五、断案之外的文治武功
六、官场险恶却能破浪行舟
七、历朝历代的包拯形象
八、“包青天”是怎样走向世界的
九、祠庙碑林后的故事
十、永盛不衰的奥秘
内容摘要
清如水,明如镜,知民心,通民情,既公正,又廉明,人们呼他为“包青天”。包拯,生于公元999年,卒于1062年。享年64岁,乃北宋庐州合肥人民。28岁考取进士,步入仕途。在宋仁宗当朝的30多年中,历任知县、州官、府尹,出使过契丹。还曾在工、刑、兵、礼各部任职,也曾在财政、监察部门任要职,直到仁宗嘉佑六年官至枢密副使,成为中央政府的宰辅,一直在这个官位上辞世。
纵观包拯一生,他在仕途上对朝政的贡献,主要体现在惩治贪赃枉法和损公肥私。
从政治改革的角度,他认为“择官人”十分重要。他曾对仁宗荐言说:“帝王之德,莫大于知人。”希望仁宗对官吏进行仔细、严格的考察,知人善任。他还将盛唐名臣魏征的谏疏抄呈仁宗,希冀仁宗能象唐太宗李世民那样“英明好谏”。包拯对贪官深恶痛绝。他曾怒不可息地说:“贪者,民之贼也”。对贪官污吏,“不从轻贷,依法施行,纵遇大赦,更不录用。”一方面惩治贪官,另一方面谏言皇上要慎重取士、委以重任,讲究效率,并推行朝廷“七十致仕”的退休制度。”
在经济改革方面,他在任三司户部判官等要职时,采取了薄赋敛、宽力役、救饥馑、戎兴作等一系列措施,处处为黎民百姓着想,千方百计保全他们的经济利益。他还主张“改牧地令佃耕”,使耕者有其田,又主张“改权盐为通商”,放宽“官盐”控制,废“官搬官运,令商人人钱领钞,实行“通商法”。
此外,作为历史名臣的包拯,在军事、处理民族矛盾、阶段矛盾以及法制改革诸方面,均有卓越的建树。特别是法制方面,他真可谓是“铁面无私”。我们中国在“人治”与“法治”两种治理国家的争斗中,往往是“人治”多于“法治”。“人治”观点者,一味强调“为政在人”、“人存政举,人亡政息”;而执“法治”观点者,则强调“法为准绳”,“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包拯是“法治”的捍卫者、执行者。他特别强调“治国之要,莫大于法”,他把“立法执法”,看作整顿吏治、治理国家”之要务。法令不可轻改,法立止绝“内降”(即不走内线,不开后门,不讲人情,不批条子,不以上压下等等)。从存世的大量史籍及包拯文集中,随处可见的许多与今世相通的法制原则、观念,审案制案作法,读后无不令人震惊,包拯给后人留下的宝贵遗产,包拯泣天地、惊鬼神的作为,令世代敬仰。
包拯的伟大,在于他实践了我国封建时代政府官员的高尚追求,有着“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精神境界。他那种忠君爱国,直言切谏,民为邦本,为民请命以及不畏权贵,刚直不阿,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廉政勤政的个人品德,直到今天也值得人们追慕,堪称现代公务员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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