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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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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曹雪芹在北京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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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224084801
  • 作      者:
    吴恩裕,端木蕻良等著
  • 出 版 社 :
    陕西人民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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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曹家从曹雪芹六代祖、五代祖从龙入关之后一直定居在北京,至曹雪芹时已是百年有余。说曹雪芹是北京人、北京作家,与近百年"祖籍"争论没有任何矛盾。
    曹雪芹在北京这块热土上,倾其一生心血,奉献了一部罕世之作--《红楼梦》。《曹雪芹在北京的日子》向我们提供了一个了解曹雪芹、认识曹雪芹、记忆曹雪芹的窗口,是献给所有关心中华文化的世界各国朋友们的一份特殊礼物!
    《曹雪芹在北京的日子》编选吴恩裕、端木蕻良、曾保泉、胡文彬等人有关曹雪芹在北京生活、著述的主要经历的重要文章,搜集了大量的文史资料,进行了严谨有序的论证分析,结合众多的相关民间传说,全面展现了曹雪芹在北京数年岁月的全貌,有散记、考析、故事,共十九篇,析为三卷。
    卷一"燕市寻踪",收入专文六篇,作者们以相关清宫档案史料为根据,实地访寻曹雪芹在北京的游踪、住处,为我们留下了一份珍贵的"寻梦"线路图。
    卷二"著书西郊",选文五篇,作者们以敦敏、敦诚、张宜泉的诗文为线索,结合实地踏勘和民间传说,对曹雪芹"著书西郊"的迁徙路线与著书环境作了全面的考察。
    卷三"曹雪芹的故事",是著名学者、红学家吴恩裕先生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写的"曹雪芹小传",构思巧妙,文笔优美,受到海内外读者的高度评价。
    《曹雪芹在北京的日子》卷一和卷三共附录六篇,目的是向读者提供可资参考的史料。其中后三篇尚有争议,敬请读者自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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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吴恩裕(1909-1979),著名学者、红学家,著有《曹雪芹的故事》、《考稗小记》、《有关曹雪芹十种》、《曹雪芹丛考》、《曹雪芹佚著浅探》等六十多万字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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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献给曹雪芹回北京280周年
    曹家从曹雪芹六代祖、五代祖从龙人关之后一直定居在北京,至曹雪芹时已是百年有余。说曹雪芹是北京人、北京作家,与近百年“祖籍”争论没有任何矛盾。
    曹雪芹在北京这块热土上,倾其一生心血,奉献了一部罕世之作--《红楼梦》。两百余年来,一代又一代的红学人孜孜不倦地从尘封已久的历史档案、从民间世代相传的口碑中访寻、挖掘与曹雪芹相关的记载和“传说”。
    《曹雪芹在北京的日子》向我们提供了一个了解曹雪芹、认识曹雪芹、记忆曹雪芹的窗口,是献给所有关心中华文化的世界各国朋友们的一份特殊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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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卷一  【燕市寻踪】
    访“十七间半房”   端木蕻良
    最近,收到马允升先生来信。马先生是蒜市口——相传是曹雪芹故居——所谓“十七间半房”的主人。他要我向有关方面呼吁,把这处传说为曹家的房宅,作为研究曹雪芹家世的“实物”,保存下来。
    收到来信时,我正在翻阅《楝亭集》,曹寅有《题徐文长画》诗一首:
    岁岁看花向洛阳,老来拼得为花忙。
    不知断送春多少,始解燕支是艳妆。
    曹寅从徐文长画中得到启发,觉得青年时代过眼烟云的生活,真有“无事忙”的意味儿。这首诗感染了我,我现在既病且忙,应该揽事越少越好。但是,既承托付,禁不住须饶舌一番。
    1984年春天,中国历史档案馆张书才同志约我到蒜市口“十七间半房”去考察。承房主人马允升先生热情接待讲解,使我们知道了一些第一手资料。现在耀群找出她当时现场拍摄的照片,对照马允升先生随信寄来的有关房屋的平面图,当年考察的情形,重又浮现在我眼前:
    那次访问,进大门后就由一条小夹道往里走,大概走了有数十米远光景,便看到四扇屏门。上面写着“端方正直”四个大字。待到院中,看到两边厢房檐下各有一块扇形小匾。一边写的是“端宁”,一边写的是“小憩”,还刻有“臣某某”的小印,但已辨认不清是何人印记,没法作进一步判断。东西厢房前檐内又各有一块横形小匾。据马允升先生近期来信说,正房前檐内木方上有“富贵平安”,东厢房前檐内木方上有“日月增光”,西厢房前檐内木方上有“紫气东来”等等。这些和以上提到的小匾额是否同时所题也很难说。把它们兜拢在一起,也不易给人一个具体的概念。
    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上看,隋赫德《细查曹房地产及家人情形奏折》中称:“曹家属蒙恩谕少留房屋以资养赡,今其家不久回京,奴才应将在京房产人口酌量拨给。”雍正把曹在京房产人口赐给了隋赫德。此时才从隋赫德口中吐出一些残羹冷饭,给曹家维持生活(房屋有鲜鱼口一所、蒜市口一所)。
    隋赫德称,经过细查(雍正怕曹家隐匿转移财产)曹家房屋并家人住房有十三处,共计四百八十三间,家人大小男女共一百四十口。
    顺便说明一下,“家人”在这里也包括家奴在内,也就是有头面的“家生子”奴才。如《红楼梦》中写的“林之孝家的”那些人物就是。上谕、奏折中所称曹“家人吴老汉”,隋赫德“家人满福”等,都可证明这一点;又如:李煦抄没入宫时,李煦家属及其家仆钱仲璿等男女二百余名,一同遭受变卖。其中李煦家属先是十五名,后因死亡三人,上报时只有十二口人,其余都应入“家人”项内。可见,二百余名不都是李煦家属成员,是把家人钱仲璿等及其家口都计算在内的。
    因此,曹家财产入官时,有房屋十三处,共计四百八十三间,也应如此看待。曹一家本来人丁不旺,又未析居,不可能分住在十三处。这里应该是按曹家的房产权来说的。又据马允升先生来信说,这十七间半房前半部都是门脸用房,临街还有做招牌的大柱,曾经是座“染坊”。
    据《康乾遗俗轶事饰物考》(完颜佐贤编著)认为,清代一般住宅“七品以下多住清水排房、起脊瓦房,正房三间两耳,三东,三西,三南,左右串堂四合院”。“十七间半”是符合这种格局的。曹家房产已经入官,现在是皇上恩恤赐还养赡(雍正还表示这是怜老恤幼的意思)之所,这种格局按说已经差不离儿了。房屋前面还有“染坊”,这点也值得探讨。当然曹家不会自己开染坊,但曹家家人是否会“近水楼台”有开染坊的可能呢?记得我小时候,听老人称大染坊为“印染局”,大药房为“药局子”。在北京,染坊最初是否也有官营性质,或须请领执照才得开业等情况,我没有研究过。如果有这种历史过程,希望有人提出来,也许会从中得到意外的收获。同时,也希望古建筑学家能够去考察一下,敲定这房屋的年龄,到底它已经历了多少春秋?那会对此院落的考定有所帮助。
    年来病魔缠身,行走不便,对这房屋不能作再度访察。仅凭记忆所及,拉杂写出,只是想能和曹雪芹搭上边儿,有近似值的房屋都能保存下来,将来在“红楼之旅”中列为一个环节,我想是值得的。
    1990年10月于西坝河 (原载《北京政协》,1991年1月号)
    曹雪芹蒜市口故居初探 张书才
    雍正五年十二月(1728年1月),曹雪芹的叔父、江宁织造曹以骚扰驿站、亏空项及转移财物的罪名,受到革职抄家的惩处,于是“赫赫扬扬,已将百载”的“簪缨旧族”曹家就此败落了。曹雪芹作为废官家属,也便告别了江宁织造府中“锦衣纨绔”、“饫甘餍肥”的生活,于翌年夏季随同家老少回到了北京归旗定居,开始了新的“历尽离合悲欢、炎凉世态”的生活,并由家庭和自身的兴衰际遇中磨炼成长为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古典小说家。
    曹雪芹回京后住在何处?这不仅于寻找曹雪芹的京华故居,而且于研究曹雪芹步入青年时代以后的生活环境、交游经历以及《红楼梦》的创作,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兹将笔者几年来断断续续考察探讨曹雪芹蒜市口故居的一些情况和认识,整理成文,公诸同好,以期共同研究讨论,并吁请有关领导和主管部门予以关注和重视,共同为在北京市内建立曹雪芹故居纪念馆尽一分心力。
    曹雪芹回京后住在蒜市口
    1982年10月,笔者在全国《红楼梦》学术讨论会上,介绍了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清代内务府档案中新发现的一件刑部移会,具文时间是雍正七年七月二十九日。这件原始档案载明:
    今于雍正七年五月初七日准总管内务府咨称:原任江宁织造员外郎曹,系包衣佐领下人,准正白旗满洲都统咨查到府。查曹因骚扰驿站获罪,现今枷号。曹之京城家产人口及江省家产人口,俱奉旨赏给隋赫德。后因隋赫德见曹寅之妻孀妇无力,不能度日,将赏伊之家产人口内,于京城崇文门外蒜市口地方房十七间半、家仆三对,给与曹寅之妻孀妇度命。除此,京城、江省再无着落催追之人。相应咨部。等因前来。
    据此,应将内务府所咨曹寅之子曹京城及江省家产人口,俱经奉旨赏给隋赫德缘由,知会办理赵世显事务、王大人等可也。
    这件档案以确凿的史实证明,曹雪芹一家由南京回到北京后,是住在崇文门外蒜市口。
    蒜市口,又称蒜市。钱仪吉《衎石斋记事稿·杭大宗蒜市杂记序》有言:“蒜市在京师海岱门南二里。”海岱门又称哈德门,即崇文门。乾隆《京城全图》有蒜市口街,标于崇文门外大街南端尽头处东侧,是一条东西走向的小街道,路北西起崇文门外大街南端东侧,东至抽分厂南口,路南西起磁器口北口,东至石板胡同北口,长约二百米。从《京城全图》观之,蒜市口街房屋院落的大致布局是,路南为七个并排的大院落,除临街有一或二排房屋外,院内均空旷,当为车马客栈或店铺之属,路北除东西两端的二个院落较为空旷外,中间四个院落或二进或三进,房屋布局规整。据此,曹雪芹回京后居住的曹家旧宅,最大可能是蒜市口街路北的某一院落。
    有的同志觉得,曹在康熙五十四年七月十六日“奏覆家务家产折”中,只说“惟京中住房二所,外城鲜鱼口空房一所”,并未谈到蒜市口有房,从而怀疑蒜市口当为鲜鱼口之误。其实这是不可能的。因为:第一,两者虽同在外城南隅,但鲜鱼口在正阳门外,蒜市口在崇文门外,两处的方位恰如一个四边形的两个对角,既非比邻,又非相距咫尺,更非读音相近,实在没有致误的因由;第二,这件邢部移会所称“崇文门外蒜市口地方房十七间半”,是根据总管内务府致刑部的咨文照录的,而据总管内务府官房租库档案记载,其对外城之入官房屋,总是冠以“某门外”字样,即使同一人的入官房屋亦然,如“正白旗尚志舜佐领下”(即曹家所在之佐领——笔者)所记“正阳门外云居寺胡同苏克济房九间,……正阳门外冰窖胡同苏克济房二十二间,……正阳门外燕尖胡同苏克济房八间,……崇文门外中头条胡同苏克济房二十三间半”等等,可见,既然总管内务府咨称隋赫德“于京城崇文门外蒜市口地方房十七间半、家仆三对,给与曹寅之妻孀妇度命”,方位、地名、间数均十分明确,则其非正阳门外鲜鱼口之房屋,当无疑义;第三,曹寅《楝亭诗钞》卷一中的有关诗句透露,在康熙二十八年前后,曹寅在蒜市口有房一所,并曾移居其中(详见下文)。总之,蒜市口之房屋断非曹所奏之鲜鱼口那所空房,而是曹寅置下的旧宅,当是曹所奏“京中住房二所”之一。
    或谓曹家是正白旗满洲包衣佐领下人,当时满汉分居甚严,八旗满洲不准住在外城,因而曹家不可能在蒜市口有住房。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其一,曹家并非正白旗满洲,而是正白旗旗鼓佐领即包衣汉军佐领下人,乾隆曾强调旗鼓佐领下人“原系汉人,并非满洲”,与八旗满洲、包衣满洲有别,固不可以“满洲”或“满人”视之。其二,况且,即便是满洲旗人,实际上在外城居住者亦复不少。仅据雍正九年四月《内务府正白旗入官房屋作价册》的记载,满洲旗人、内务府旗人的入官房屋,在外城者就有数十处之多。即以崇文门外而论,便有蒜市口东王修德房五间,花儿市王先房二十五间,卧佛寺弘科房七间,中头条胡同苏克济房二十三间半,头条胡同苏五十四房七间。这些在外城的房屋,自然有的属于铺面房或出租房,但也不乏住房。《养吉斋丛录》中说得明白,八旗满洲官兵“乾隆十八年在外城居者已四百余家”,即是确证。
    其实,曹雪芹一家回京后住在蒜市口的曹家旧宅,非但是理所当然,而且是非住不可的。因为:其一,曹寅一支的家产房屋都奉旨赏给了继任江宁织造隋赫德,除其给还的蒜市口这十七间半房屋外,曹家再无房屋可以居住;其二,也是更为重要的,在曹雪芹一家回京之前,隋赫德已向雍正帝奏明,“曹家属蒙恩谕少留房产以资养赡,今其家属不久回京,奴才应将在京房屋人口酌量拨给”,则隋赫德将蒜市口地方的十七间半房给还曹寅之妻,自然会事先请旨允准,即曹雪芹一家回京后住在蒜市口的旧宅乃是“钦命”,是不能不住的。所以,曹雪芹回京后住在蒜市口,自是定论。
    蒜市口16号院是雪芹故居吗?
    为了探寻曹雪芹回京后的第一处故居,笔者自1982年底以来,多次到蒜市口左近访问考察,并在居委会同志的热情导引下,自西而东依次踏看了蒜市口街路北的各个居民院落。其中16号院,原为马家私宅,是现住中院北屋的马允升老先生的太祖于清朝嘉道年间买下的,迄今已有一百七八十年的历史了。马先生向笔者介绍了他的家世和这座三进院落的房屋变迁情况,并画了两幅平面草图加以说明。现将马先生的介绍综合简述如下:
    我家原籍是河北省冀县人。太祖马曜东十几岁来京在布店学徒,后来经营布疋和估衣买卖。太祖原住在草厂胡同九条,后改住三里河街路北。大约在嘉庆道光年间,买下这个院子,由我曾祖马仲衡这一支居住。小时候听祖父马继壎讲,当时这个院子的前部,临街是四间面宽的三层勾连搭房,曾经是洗染坊营业,进入后面中院是从东侧的夹道走的。临街房的后面与中院之间是一道东西院墙,院墙中间是四扇木制屏门,上面有“端方正直”四个大字。中院中间是座小假山,东西厢房各三间,北房正房三间,堂屋正中上方是“韫玉怀珠”的横匾,西耳房一间,东边是通向后院的过道和厨房。后院东西厢房各三间,北屋正房三间,西耳房一间,东耳房二间;院中是座大葡萄架,东侧有口水井;从西厢房北墙开始,西北角的院墙向院里凹进一段。直到我幼年时,还是这个样子。
    大约我十岁前后,也就是1926年左右,中院的房屋进行了翻建,并将南边院墙拆掉,添盖了五间南房,东侧夹道也延长直通后院了。1933年,又把前院临街的勾连搭房,改建成了五间面宽的门脸房。
    后院的北屋,自我家搬进后一直没有翻修改动过,只有几次修补。堂屋装有楠木乳白色雕花的八扇槅扇,上半部窗格中木花是黑色的,中间和东西两边都有黑檀木刻花落地罩,中间落地罩的上端挂着“富贵荣华”大字横匾,西间是前檐炕。其他各屋大都是后檐炕,炕前部有木刻槅扇,有的并有碧纱厨。各屋门上端多有大小不一的各色匾额,如“日月增光”、“紫气东来”、“静观”、“端宁”、“小憩”等,檐前抱柱上则有对联,可惜记不清楚了。”
    从上述马先生的介绍中,这个院落在嘉道年间的房屋间数,已与曹家回京后所居之十七间半房全然不合,并且马先生也不知道这座院落在马家之前的房主是谁,而马家祖上传下来的房契、簿册、古书字画又在1966年“大破四旧”期间烧毁了,已无法找到直接的文字记载或实物证据,来断定这座院落就是曹雪芹的故居。但马先生介绍中提到了两点,即这座院落的形状和有“端方正直”四个大字的四扇屏门,却为我们做进一步的考察提供了线索。
    (一)据马先生介绍和实地勘查,这个院落有一个特点,即后院西北角的院墙有一段向院里凹进,这恰与乾隆《京城全图》上蒜市口街路北东数第三个院落的形状、大小规模相一致,使我们可以根据《京城全图》的所绘房屋间数和布局,结合有关材料,作出三点分析:
    其一,依照乾隆《京城全图》所绘,这个院落临街房共是六间(包括大门),前院西半南房三间,中院北屋正房三间,东西厢房各三间,后院空旷(院内有井,或是个小花园),全院总计房屋十八间。除这个院落外,蒜市口街路北和路南的其他院落,再没有十七八间房屋者。即是说,在乾隆十年前后,蒜市口街唯有这个院的房屋间数,与曹家所居十七间半房相近,而如果这十八间房屋中有一间实为半间者,则恰与曹家回京后所居者相同。因此,设若乾隆《京城全图》所绘与雍正六年时的实际情况相一致,则这个院落当是曹家旧宅。
    其二,曹寅《楝亭诗钞》卷一最后一题《南轩种竹》,有七绝三首,诗云:
    西堂南辟市为邻,拟种檀栾障午尘。
    论尺胜求寒水玉,携钱常避早朝人。
    古寺凉风挽鹿车,贵唯买竹贱称书。
    遄归不用忧长夏,手检闲枝挂葛裾。
    尽有青光护药阑,却因石磴想风湍。
    水文帘外立晴昼,袅袅亭亭三十竿。
    此诗当作于康熙二十九年春,其时曹寅在内务府供职,所写自是京中事。诗中既云“西堂南辟市为邻”,又云“古寺凉风挽鹿车”,所写地理环境显与内城贡院附近的曹家老宅迥别,而与蒜市口的这个院落相吻合。首先,从乾隆《京城全图》看,这座院落的前院西南角是南房三间,其北是中院的西厢房,其南临街房外即是蒜市,若此三间南房称南轩,中院西厢房称西堂,则恰是“西堂南辟市为邻”;其次,蒜市口街西边崇文门外大街西侧,当时自北而南而西依次有白衣庵、关帝庙、泰山行宫、大慈庵,蒜市口街东边广渠门内一带,更有崇恩寺、卧云庵、增福寺、隆安寺、安化寺等古刹琳宫,也确是“古寺凉风挽鹿车”的境界。可见,这个院落无论是房屋布局还是周围环境,均与曹寅诗中所写恰相符合。
    其三,《红楼梦》第三十八回,写黛玉“吃了一点螃蟹,觉得心口微微的疼,须得热热的喝口烧酒”——     宝玉忙道:“有烧酒。”便令将那合欢花浸的酒烫一壶来。
    在这句话下,己卯、庚辰本都有双行夹批云:
    伤哉!作者犹记矮舫前以合欢花酿酒乎?屈指二十年矣。
    这条脂批虽无署名和系年,但从所在位置和语气看,当是脂砚初评或再评时写下来的。如果是甲戌年(乾隆十九年)再评时写下的,则上推二十年是雍正十二年甲寅。如果是初评时写下的,上推后的时间要早一些,但无论如何不会早于雍正六年戊申。显然,脂批所指出的矮舫,应是曹家回京后住宅中的一个舫(室)名。按:,音坳,头凹也;舫,船也,或谓两船相并,一般指小船。顾名思义,这屋子的形状像只小船,不高,中凹,两头翘,所以名之曰“矮舫”,颇具江南韵味。
    脂批“矮舫”即在蒜市口老宅内
    那么,这“矮舫”有迹可寻吗?有的。曹寅《楝亭诗钞》卷一倒数第三题为《小轩辟除已移居其中有怀子猷二首》,诗云:
    旧营第栋忆江皋,几席虚明似小舠。
    白垩常年无改作,清宵一侣足游遨。
    尘沙实积菴摩内,儿竖全矜画墁劳。
    稍待月寒垂北户,地炉煨酒快乘尻。
    苦怜幽境闭门成,一日咸窗倍眼明。
    腊雪竟宜添薄竹,藜床犹是面寒城。
    鹿皮净结双趺稳,烟宇飞数翼径。
    频念江乡点梅萼,思君脱帽趁逢迎。
    此诗作于康熙二十八年腊月,其时曹寅也在内务府供职,所写当然也是京中事。诗中对这个曹寅曾经“移居其中”的“小轩”的形状和方位作了明确交代,从而使我们知道了矮舫的所在。因为:其一,“几席虚明似小舠”句,点明了这个小轩的形状像一只刀形小船。即是说,曹寅诗中这“似小舠”的小轩,与脂批所说曹宅中的矮舫,都像小船,形状一样,两者应是同一个所在。其二,“稍待月寒垂北户”句,证明了这个小轩是在南面,是南房。即是说,这个“似小舠”的小轩,与上文所引曹寅《南轩种竹》诗中的南轩,都是南房,方位相同,两者应是同一个所在。明乎此,则脂批所说之“矮舫”,即是曹寅诗中所写“似小舠”的“小轩”,亦即“南轩”。
    曹寅《南轩种竹》中描写蒜市口老宅环境的文字
    上文考明,曹寅《南轩种竹》诗中所写南轩的方位和地理环境,与乾隆《京城全图》上蒜市口街路北东数第三个院落,即今蒜市口16号院的房屋布局和地理环境恰相符合。这样,既然“矮舫”即是曹寅诗中之“南轩”,而曹雪芹、脂砚斋在“矮舫前以合欢花酿酒”最迟是在雍正十二年,那么,矮舫当然也只能是在曹家回京后的第一处居址——蒜市口的曹家旧宅里,从而也便进一步证实了今蒜市口16号院当是曹雪芹的故居。
    (二)据马先生介绍,他的太祖买下这座院落时,前院和中院之间是一道院墙,院墙中间是“端方正直”四扇屏门,直到1926年前后才拆掉,四扇屏门也移做他用,至今仍然保留着。那么,这“端方正直”四扇屏门,会否是曹家旧物呢?并进而证明16号院是曹家旧宅呢?
    《红楼梦》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对于贾政,雪芹原文说他“自幼酷爱读书,祖父最疼”,高续本则改为“自幼酷爱读书,为人端方正直,祖父钟爱”。这补加的“端方正直”四字,恰与四扇屏门上的相同,两者之间有否联系?笔者考虑当是有的。从一般意义上讲,高鹗、曹雪芹都是内务府包衣汉人,虽生不同时,但高鹗对曹家的情况会有所闻见,并且为了补续《红楼梦》,对曹家有所调查访问也在常情之中。更重要的是,曹、高两家还有更深的关系。1978年方久忠同志告诉笔者,她听母亲说过,曹雪芹、高鹗都是方家的外甥。笔者曾请问详情,可惜老人已难提供更多的情况,只说是年轻时经常听久忠的祖父提起《红楼梦》,说曹雪芹和高鹗都是我们方家的外甥,这是上辈传下来的,当时方家的人都知道。由于久忠同志对上世的情况所知无几,又别无方家老人可资访问,未能深入调查。不过笔者相信久忠同志所讲当是实情,因为这一传说只是在方家家庭成员内部世代相传,过去从未向外声扬过,久忠同志也只是告诉了笔者一人;并且,经查乾隆年间的档案,内务府三旗也确有方姓包衣汉人,存在方、曹、高三姓联姻的可能性。由于这层关系,高鹗于曹家的家世家风、兴衰遭际等应该是有较深了解的,并能以在八九岁时就听说《红楼梦》,且知无全璧,无定本⑩,所以高鹗补续《红楼梦》也便不是偶然的,而是有一定的渊源了。这样,高鹗在修补订正前八十回的过程中,把镌于四扇屏门之上、象征曹氏家训家风的“端方正直”四字,补入书中作为荣国府嫡派代表人物贾政的评语,也就既是信手拈来而又符合情理了。所以,高续本中补入“端方正直”四字,应该是有所本的,而其与今蒜市口16号院中“端方正直”四扇屏门这一巧合,当亦揭示了这座院落与曹家旧宅的关系。
    如果上述考析大致不误,可资佐证,则这座院落即现在的蒜市口16号院,应该就是曹雪芹故居,或者说至少要比其他几个院落具有更大的可能性。
    曹雪芹居住蒜市口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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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开卷语【北京作家京味《红楼》】
卷一  【燕市寻踪】
一、访‘十七间半房
二、曹雪芹蒜市口故居初探
三、燕市芹迹小考
四、访‘瓶湖’
五、雷声忽送千峰雨
六、万想何难幻作真
附录
卷二  【着书西郊】
一、曹雪芹在北京西郊的居处
二、关于‘黄叶村’
三、红楼梦醒黄叶村
四、樱桃沟拾野
五、曹雪芹着书黄叶村
卷三  【曹雪芹的故事】
一、宗黉夜话
二、着书山村
三、呼酒谈往
四、小聚香山
五、槐园秋晓
六、传奇题句
七、一病无医
八、遗爱人间
附录
后记
附: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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