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海盗一官和荷兰人达成的协定。他和澳门葡人的争吵,因为他曾送女到澳门接受基督教的教导,但葡人拒绝把此女送还给他。鞑靼人请求他归顺。他对中国君王的忠诚。
一官像这样在海陆都强大后,他有意使盘据台湾(Formosa)的荷兰人畏惧他。这个岛子离福建省大陆不远,天气晴朗时可以望见。他开始恐吓荷兰人,要把他们驱逐走,除非他们自行撤退。但这事并不如他想像的那样容易做到,他能做的仅仅是阻止他们跟中国的贸易,就这一点将给他们带来不小的损失,因为这会断绝他们和印度群岛贸易所获的巨大利益。
荷兰人如果失去与中国贸易的自由,他们将丧失他们大部分财富,因为他们在别处,乃至欧洲都没有遇到像中国这样大宗的商品交易;他们把那里的货物运到日本和别的地方售卖,接受现金。他们起初轻视一官的禁令,但很快就有理由后悔;因为他焚毁了他们八艘最好的船只,一次烧毁了三艘,另一次五艘。八艘船只的损失是明确的,肯定还损失更多的船,但我们没有消息说有多少只,情况怎样。荷兰人看到他们的代价,以及面临一个难以对付和凶狠的敌人,他们因此决定采取新策略;用武力不能击败一官,但金钱能够成事,这是千真万确的:能用金银武器打仗的人,可以最便宜,最少花费地取得胜利。
最后荷兰人和一官缔和,每年向他交纳大约六七千英镑作为贡金,用此法他们获得从台湾往中国贸易交通的自由。与他们从这种自由贸易中所获巨大利益相较,这笔钱数量并不大;但他们用这样便宜的价钱收买了一官的友谊。后来他们之间的交往加固了友情,以致他想把他的儿子交给他们教育,把他送往雅加达(Jacatra),这是他们在东印度群岛中占据的地方,让他学习欧洲的礼仪和军事。其结果是,一官受到荷兰人的重视,战前几年,荷兰人极力阻挠马尼拉的葡人与中国进行贸易;为此目的,他们的武装船只不断在那一带海域游弋,攻击他们遇到的中国船;但现在如果船只执有一官发给的通行证,或者运载属于他的商货,荷兰人就许它自由通行,即使船只是驶往敌国,损害他们的贸易;他们这样做,只因对一官的尊重。而如他们遇上别的船,那怕直接与中国皇帝本人有关,装载皇室货物,或者属于君王本人,那么不仅会洗劫它,还会虏获一切东西,船上所有人都被夷为奴隶。于是一官被荷兰人视为中国之王,胜过皇帝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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