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
10日日本政府决定接受波茨坦公告,并通过中立国瑞士、瑞典政府向美、中、英、苏四国发出乞降照会。
中、美、英三国政府于7月26日在波茨坦发表公告,要求日本立即无条件投降。8月6日,美国在日本广岛投下第一颗原子弹;9日,又在日本长崎投下第二颗原子弹。8日,苏联对日宣战,并宣布参加波茨坦公告。9日,苏联红军一百五十万人,分多路突破日军防线,进入中国东北境内,向六十七万日本关东军展开全面进攻。原东北抗日联军六百多人,随苏军返回祖国,配合苏军作战。毛泽东、朱德致电斯大林元帅,欢迎苏联对日宣战。毛泽东主席代表中国共产党发表声明:由于苏联对日宣战,抗日战争的时间将大大缩短;号召八路军、新四军及其他人民军队,应在一切可能条件下,对于一切不愿投降的侵略者及其走狗实行广泛的进攻,歼灭这些敌人的力量,夺取其武器和资财,猛烈地扩大解放区,缩小沦陷区;指出中国民族解放战争的新阶段已经到来,全国人民应该加强团结,为争取最后胜利而斗争。
△中共中央指示各中央局、中央分局及各区党委:“应立即布置动员一切力量,向敌伪进行广泛的进攻,迅速扩大解放区,壮大军,并须准备于日本投降时,我们能迅速占领所有被我包围和力所能及的大小城市、交通要道,以正规部队占领大城及要道,以游击队民兵占小城。在日本投降实现时,我军对日军应令其在一定时间内实行投降缴械,缴械后可予以优待。否则应以各种方法迫其投降缴械。对伪军,则应令其立即反正,接受我之委任与改编,并指定防区驻扎,否则应即消灭之。如遇顽军妨碍我们进占城市和要道时,应以各种方法阻止以至打击消灭之。”
朱德总司令于24时发布延安总部第一号命令:“一、各解放区任何抗日武装部队均得依据波茨坦宣言规定,向其附近各城镇交通要道之敌人军队及其指挥机关送出通牒,限其于一定时间向我作战部队缴出全部武装,在缴械后,我军当依优待俘虏条例给以生命之保护。二、各解放区任何抗日武装部队均得向其附近之一切伪军伪政权送出通牒,限其于敌寇投降签字前,率队反正,听候编遣,过期即须全部缴出武装。三、各解放区所有抗日武装部队,如遇敌伪武装部队拒绝投降缴械,即应予以坚决消灭。四、我军对任何敌伪所占城镇交通要道,都有全权派兵接受,进入占领,实行军事管制,维持秩序,并委任专员负责管理该地区之一切行政事宜,如有任何破坏或反抗事件发生,均须以汉奸论罪。”
蒙古人民共和国对日宣战。苏蒙联军越过我国内蒙古沙漠,进入热河和察哈尔。
伪满皇帝溥仪和部分亲属、官员,于10日晚匆忙撤离长春,逃往吉林通化。日本关东军司令官山田乙三也逃往通化。
美国总统杜鲁门下令美海军司令抢占中国旅顺军港,由于苏联航降部队先期到达,美国转向抢占中国华北各重要港口。
冀察军区部队攻占河北涿鹿县城;冀晋军区部队解放河北平山县城。
早与日本侵略者公开勾结的阎锡山,在日伪军接应下,派三个师进入太原市,并令其部下楚溪春和太原保安副司令赵瑞、师长杨诚等率部进犯解放区,占领了同蒲铁路沿线许多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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