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清末宪政改革是中国政治向近代转型的一场重要政治实践活动,是中国由传统君主专制政治向近代民主政治转型的重要标志。它不仅引发了国人政治参与的又一次浪潮,而且通过这次宪政实践,资产阶级改良派和革命派逐渐合拢,为辛亥革命后民国政权的建立积累了一定的政治经验。
从目前的研究成果看,法学、政治学、历史学等多个学科的学者对宪政的研究都有广泛涉足,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的推进,学界对宪政的研究将会更加关注。民主宪政建设离不开固有的文化传统,为此,我们回顾历史,从源头上厘清我国宪政发展的轨迹,探讨和考察宪政发展过程中的艰辛与曲折,刨获与失落,这对于我国当代宪政建设无疑会有相当的助益。
20世纪初,面临内忧外患的逼人形势,清政府意识到变革上层建筑的重要性和紧迫性,1901年,清廷宣布实行“新政”。随着“新政”的发展,1905年旨在改革传统政制的清末宪政改革,在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的喧闹声中拉开帷幕。可以说,清末宪政改革是近代中国政治制度发生根本性变革的开始。引起这场改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就外部原因而言,随着西方三权分立学说、法治理念、自由、平等、人权等思想的大量输入,国人的政治意识逐渐发生了变化,封建君主专制政治受到了怀疑和挑战。1904年日俄战争爆发,小而强的日本打败了大而弱的俄国,国人普遍认为这是立宪政体与专制政体之间的较量。日本之所以获胜是因为实行“明治维新”,建立了君主立宪政体,使它迅速走上强国之路。在这种认知框架下,朝野上下吁请立宪的呼声日益高涨,促使清廷进入宪政改革的运作。就内部原因而言,晚清以来西方列强对中国的侵略,使国人救亡图存的意识越来越强烈。鸦片战争后,中国社会经济结构和政治结构逐渐发生了变化,皇权至上的封建专制政治结构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之间产生了难以调和的矛盾。而随着国内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新兴资产阶级的力量逐渐壮大,要求登上政治舞台的愿望也越来越强烈。戊戌维新时期,以康有为为首的资产阶级维新派提出了一系列变革政治的主张,表达了新兴资产阶级积极参与朝政的政治诉求。维新变法虽然失败了,但为清末宪政改革奠定了一定的思想和政治基础。以1906年下诏“预备立宪”为标志,清政府在踌躇与徘徊中最终选择了仿行宪政。那么,在这次仿行宪政过程中,作为省级宪政改革的发展轨迹、实施程度及其社会影响究竟如何?与清廷整个宪政改革又是怎样的互动关系?这确是值得学术界认真探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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