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外开放程度低
我国服务业的开放晚于制造业,开放的程度也低于制造业。1992年才开始在北京、上海等城市和当时的5个经济特区试办中外合资或合作经营的商业零售企业。但商业零售、批发和物资供销仍被作为“国内商业”列入限制外资进入的领域,要求必须由中方控股。人世前,中国已允许外商以合资形式在中国境内提供电信服务业务,但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注册资本不能低于一定的数额,如经营全国或者跨省份范围的基础电信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亿元人民币。另外,对于外资在合资企业中所占股份也有一定的限制。
4.城市化滞后
城市化水平低也是我国服务业发展的制约因素。由于服务业发展的一个基本条件是人口聚集,即人口须达一定规模,服务企业才能盈利,才能作为产业来经营,所以,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可以为服务业发展创造需求基础;另外,城市化水平和城市规模结构决定着服务业发展的规模和结构,一般来说,服务业规模与城市规模存在正相关的关系,高附加值的、为生产服务和新兴的服务业,往往是在大城市发展的。由于我国城市化水平相对较低,城市人口较少,致使服务产品的总体消费能力有限,服务业的发展规模及其对劳动力的需求也就受到了限制。
5.居民尤其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低
居民服务需求的增长与居民收入水平的增长密切相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居民收入提高了10倍以上,但整体依然偏低。低水平的居民收入难以支持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6.服务业人才缺乏
现代服务业,尤其是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发展,对从业人员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需要大量的专门人才。由于长期以来,我国服务业的发展一直受到歧视和限制,服务业人才的培养也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高层次服务人才短缺的现象比较严重,现代服务业人才匮乏,高素质人才资源不足,从而制约了服务业的发展。
7.与现代服务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目前的法律法规尚不能涵盖现代服务业的主干,有些方面还是空白。由于现代服务业的特殊性,很难用货物贸易的监管方式进行监管,只能通过市场准人、许可等方式进行控制.这就要求法律法规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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