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评陈寿写三国
评《三国志》就必先评陈寿,因为《三国志》是陈寿写的,不先评他评谁?
陈寿可不是秦始皇时期那些不怕死的史官,秦始皇时期那些不怕死的史官,秦始皇已经杀了他们绝大多数了,下一个人又来了,他们死都不怕,那写史实的心岂不是铁铮铮的?以铁铮铮不怕死的心来写历史,那还能有偏吗?
这陈寿可就不然了,他写三国历史的心就不正,他始终偏向蜀国,偏向刘备,偏向诸葛亮……而且,偏得让人肉麻!这应该是陈寿对写历史的理性认识就不够!不仅如此,陈寿所写的历史还有漏洞,如写赤壁之火:写孙权时,那火就是曹操自发的;写周瑜时,那火就成黄盖与周瑜发的了。又如刘备在当阳掠众十余万,辎重数千辆,未交代怎样发落了这些人和物。这陈寿所写的《三国志》岂不很值得掂量?
原文:时公兵不满万,伤者十二三。
裴注:臣松之以为魏武初起兵,已有众五千,自后百战百胜,败者十二三而已矣。但一破黄巾,受降卒三十余万,余所吞并,不可悉纪;虽征战损伤,未应如此之少也。夫结营相守,异于摧锋决战。本纪云:“绍众十余万,屯营东西数十里。”魏太祖虽机变无方,略不世出,安有以数千之兵,而得逾时相抗者哉?以理而言,窃谓不然。绍为屯数十里,公能分营与相当,此兵不得甚少,一也。绍若有十倍之众,理应当悉力围守,使出入断绝,而公使徐晃等击其运车,公又自出击淳于琼等,扬旌往还,曾无抵阂,明绍力不能制,是不得甚少,二也。诸书皆云公坑绍众八万,或云七万。夫八万人奔散,非八千人所能缚,而绍之大众皆拱手就戮,何缘力能制之?是不得甚少,三也。将记述者欲以少见奇,非其实录也。按《钟繇传》云:“公与绍相持,繇为司隶,送马二千余匹以给军。”本纪及《世语》并云公时有骑六百余匹,繇马为安在哉?
评:裴松之在说明曹操兵的数量时不准确。写历史,对兵的数量都未能写准确,那能算历史吗?这陈寿,写历史的责任心哪去了?
原文:公乃引军还。冬十月,到黎阳,为子整与谭结婚。
裴注:臣松之案:绍死至此,过周五月耳。谭虽出后其伯,不为绍服三年,而于再期之内以行吉礼,悖矣。魏武或以权宜与之约言;今云结婚,未必便以此年成礼。
评:裴松之又言,陈寿的正文对曹操的儿子与袁绍的女儿结婚的日期没写准确。这陈寿写历史怎么这样不准确!
原文:夏五月,天子进公爵为魏王。
裴注:臣松之案司马彪《序传》,建公不为右丞,疑此不然,而王隐《晋书》云:“赵王篡位,欲尊祖为帝,博士马平议称京兆府君昔举魏武帝为北部尉,贼不犯界。”如此则为有征。
评:裴松之又告诉陈寿,曹操晋见魏王的时间又弄得不对。这陈寿写历史,怎么总得有一个人跟在后面擦屁股!
2.《三国志》卷二·魏书二
原文:已卯,以前将军夏侯悖为大将军。涉貊、扶余单于、焉耆、于阗王皆各遣使奉献。
裴注:臣松之案:《魏书》有是言而不闻其职也。丁亥令曰:“故尚书仆射毛玢、奉常壬修、凉茂、郎中令袁涣、少府谢奂、万潜、中尉徐奕、国渊等,皆忠直在朝,履蹈仁义,并早即世,而子孙陵迟,恻然愍之,其皆拜子男为郎中。”
评:裴松之又在告诉陈寿,正文中几个人的官位不对。就这样的正史,能让人放心吗?
3.《三国志》卷三·魏书三
原文:即日,帝崩于嘉福殿,时年三十六。癸丑,葬高平陵。
裴注:臣松之案:魏武以建安九年八月定邺,文帝始纳甄后,明帝应以十年生,计至此年正月,整三十四年耳。时改正朔,以故年十二月为今年正月,可强名三十五年,不得三十六也。
评:时间、年龄都给人算不对,还给人写史吗?这陈寿的脑子都干什么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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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冬十一月癸卯,诏祀故尚书令荀攸于太祖庙庭。
裴注:臣松之以为故魏氏配飨不及萄或,盖以其末年异议,又位非魏臣故也。至于升程昱而遗郭嘉,先钟繇而后荀攸,则未详厥趣也。徐他谋逆而许褚心动,忠诚之至远同于日殚,且潼关之危,非褚不济,褚之功烈有过典韦,今祀韦而不及褚,又所未达也。
评:魏氏飨不及荀或、许褚。论功,荀或比荀攸高,许褚比典伟高,而魏氏对或、褚不公,这当然是魏氏的事,但陈寿作为写史的,也应在正文说明这件事,却未提一字,裴松之特给补之。
原文:六月乙巳,诏:“吴使持节都督夏口诸军事镇军将军沙羡侯孙壹,贼之枝属,位为上将,畏天知命,深鉴祸福,翻然举众,远归大国,虽微子去殷,乐毅遁燕,无以加之。其以壹为侍中车骑将军、假节、交州牧、吴侯,开府辟召仪同三司,依古侯伯八命之礼,兖冕赤舄,事从丰厚。”
裴注:臣松之以为壹畏逼归命,事无可嘉,格以古义,欲盖而名彰者也。当时之宜,未得远遵式典,固应量才受赏,足以酬其来情而已。至乃光锡八命,礼同台鼎,不亦过乎!于招携致远,又无取焉。何者?若使彼之将守,与时无嫌,终不悦于殊宠;坐生叛心,以叛而愧,辱孰甚焉?如其忧危将及,非奔不免,则必逃死荀存,无希荣利矣,然则高位厚禄何为者哉?魏初有孟达、黄权,在晋有孙秀、孙楷;达、权爵赏,比壹为轻,秀、楷礼秩,优异尤甚。及至吴平,而降黜数等,不承权舆,岂不缘在始失中乎?
评:这又是一件魏氏不公的事。这陈寿真是个死脑筋,他就不能在正文里写明这件事,为什么非让裴松之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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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尽收其辎重,得尚印绶、节钺及衣物,以示其家,城中崩沮。配兄子荣守东门,夜开门内太祖兵,与配战城中,生禽配。配声气壮烈,终无挠辞,见者莫不叹息。遂斩之。
裴注:臣松之以为配一代之烈士,袁氏之死臣,岂当数穷之日,方逃身于井,此之难信,诚为易了。不知资,(日韦)之徒竞为何人,未能识别然否,而轻弄翰墨,妄生异端,以行其书。如此之类,正足以诬
罔视听,疑误后生矣。实史籍之罪人,达学之所不取者也。
评:所谓“臣松之以为”就是裴松之以为陈寿没有给予写明这段事,于是特加以补写。
原文:袁术奢淫放肆,荣不终己,自取之也。
裴注:臣松之以为桀、纣无道,秦、莽纵虐,皆多历年所,然后众恶乃著。董卓自窃权柄,至于陨毙,计其日月,未盈三周,而祸崇山岳,毒流四海。其残贼之性,实豺狼不若。“书契未有”,斯言为当。但评既日“贼忍”,又云“不仁”,贼忍、不仁,于辞为重。袁术无毫芒之功、纤介之善,而猖狂于时,妄自尊立,固义夫之所扼腕,人鬼之所同疾。虽复恭俭节用,而犹必覆亡不暇,而评但云“奢淫不终”,未足见其大恶。
评:裴松之之以为,就意味着陈寿对袁术的“评”评得不到位。陈寿在《三国志》里,几乎对每个人都给予“评”,但是,对有些人的“评”简直是敷衍了事,或者就是应付差使。看他给袁术的“评”写的那三句话,那哪像“评”啊?裴松之似乎也是太看不过去了,所以,往往就写上“案”或者插话,或者给予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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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初平四年,太祖征谦,攻拔十余城,至彭城大战。谦兵败走,死者万数,泗水为之不流。谦退守郯。太祖以粮少引军还。
裴注:臣松之案:此时天子在长安,曹公尚未秉政。罢兵之诏,不得由曹氏出。
评:这裴松之对陈寿也盯得紧,有一点毛病他就给提出来了。这《三国志》若让裴松之写,一定比陈寿写得详细,也不会出这么多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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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太祖哀真少孤,收养与诸子同,使与文帝共止。常猎,为虎所逐,顾射虎,应声而倒。太祖壮其鸷勇,使将虎豹骑。讨灵丘贼,拔之,封灵寿亭侯。以偏将军将兵击刘备别将于下辩,破之,拜中坚将军。从至长安,领中领军。是时,夏侯渊没于阳平,太祖忧之。以真为征蜀护军,督徐晃等破刘备别将高详于阳平。太祖自至汉中,拔出诸军,使真至武都迎曹洪等还屯陈仓。文帝即王位,以真为镇西将军,假节都督雍、凉州诸军事。录前后功,进封东乡侯。张进等反于酒泉,真遣费曜讨破之,斩进等。黄初三年还京都,以真为上军大将军,都督中外诸军事,假节钺。与夏侯尚等征孙权,击牛渚屯,破之。转拜中军大将军,加给事中。七年,文帝寝疾,真与陈群、司马宣王等受遗诏辅政。明帝即位,进封邵陵侯……
裴注:臣松之案:真父名邵。封邵陵侯,若非书误,则事不可论。
评:这毛病可真挑大了哇!那就是陈寿把书写错了!这陈寿还怎么当史官?这错那错,这历史还怎么让人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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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霬官至中领军,薨,谥日贞侯,追赠骠骑将军。子恺嗣。冀妻,司马景王、文王之妹也,二王皆与亲善。咸熙中,开建五等,冀以著勋前朝,改封恺南顿子。
裴注:臣松之案:和峤为侍中,荀(岂页)亡没久矣。荀勗位亚台司,不与峤同班,无缘方称侍中。二书所云,皆为非也。考其时位,恺实当之。恺位至征西大将军。恺兄儋,少府。弟悝,护军将军,追赠车骑大将军。
评:全是些大错,这裴松之干的还是擦屁股的事。
9.《三国志》卷十·魏书十
原文:太祖比征之,一朝引军退,绣自追之。诩谓绣日:“不可追也,追必败。”绣不从,进兵交战,大败而还。诩谓绣日:“促更追之,更战必胜。”绣谢日:“不用公言,以至于此。今已败,奈何复追?”诩日:“兵势有变,亟往必利。”绣信之,遂收散卒赴追,大战,果以胜还。问诩日:“绣以精兵追退军,而公日必败;退以败卒击胜兵,而公日必克。悉如公言,何其反而皆验也?”诩日:“此易知耳。将军虽善用兵,非曹公敌也。军虽新退,曹公必自断后;追兵虽精,将既不敌,彼士亦锐,故知必败。曹公攻将军无失策,力未尽而退,必国内有故;已破将军,必轻军速进,纵留诸将断后,诸将虽勇,亦非将军敌,故虽用败兵而战必胜也。”绣乃服。是后,太祖拒袁绍于官渡,绍遣人招绣,并与诩书结援。绣欲许之,诩显于绣坐上谓绍使日:“归谢袁本初,兄弟不能相容,而能容天下国士乎?”绣惊惧日:“何至于此!”窃谓诩日:“若此,当何归?”诩日:“不如从曹公。”绣日:“袁强曹弱,又与曹为仇,从之如何?”诩日:“此乃所以宜从也。夫曹公奉天子以令天下,其宜从一也;绍强盛,我以少众从之,必不以我为重,曹公众弱,其得我必喜,其宜从二也;夫有霸王之志者,固将释私怨以明德于四海,其宜从三也。愿将军无疑!”绣从之,率众归太祖。太祖见之,喜,执诩手日:“使我信重于天下者,子也。”表诩为执金吾,封都亭侯,迁冀州牧。冀州未平,留参司空军事。袁绍围太祖于官渡,太祖粮方尽,问诩计焉出,诩日:“公明胜绍,勇胜绍,用人胜绍,决机胜绍,有此四胜而半年不定者,但顾万全故也。必决其机,须臾可定也。”太祖日:“善。”乃并兵出,围击绍三十余里营,破之。绍军大溃,河北平。太祖领冀州牧,徙诩为太中大夫。建安十三年,太祖破荆州,欲顺江东下。诩谏日:“明公昔破袁氏,今收汉南,威名远著,军势既大;若乘旧楚之饶,以飨吏士,抚安百姓,使安士乐业,则可不劳众而江东稽服矣。”太祖不从,军遂无利。
裴注:臣松之以为诩之此谋,未合当时之宜。于时韩、马之徒尚狼顾关右,魏武不得安坐郢都以威怀吴会,亦已明矣。彼荆州者,孙、刘之所必争也。荆人服刘主之雄姿,惮孙权之武略,为日既久,诚非曹氏诸将所能抗御。故曹仁守江陵,败不旋踵,何抚安之得行,稽服之可期?将此既新平江、汉,威慑扬、越,资刘表水战之具,藉荆楚楫棹之手,实震荡之良会,廊定之大机。不乘此取吴,将安俟哉?至于赤壁之败,盖有运数。实由疾疫大兴,以损凌厉之锋,凯风自南,用成焚如之势。天实为之,岂人事哉?然则魏武之东下,非失算也……
评:“诩之此规,为无当矣。”裴松之这段文,实为揭露陈寿对贾诩之谋有所编造。这陈寿写史就是有所编造,而且还不少,特别是对诸葛亮的“史”,编造得既多又特玄乎!
原文:评日:荀或清秀通雅,有王佐之风,然机鉴先识,未能充其志也。荀攸、贾诩,庶乎算无遗策,经达权变,其良、平之亚欤!
裴注:臣松之以为列传之体,以事类相从。张子房青云之士,诚非陈平之伦。然汉之谋臣,良、平而已。若不共列,则余无所附,故前史合之,盖其宜也。魏氏如诩之俦,其比幸多。诩不编程、郭之篇,而与二荀并列,失其类矣。且攸、诩之为人,其犹夜光之与蒸烛乎!其照虽均,质则异焉。今荀、贾之评,共同一称,尤失区别之宜也。
评:裴松之就不同意陈寿这段“评”,贾诩也不能与汉张良、陈平相比,他比荀或也实在比不上,陈寿所以要那样写,正好证明陈寿写史有偏心,按照他的偏心所写的史也实在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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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公孙度在辽东,擅留茂,不遣之官,然茂终不为屈。度谓茂及诸将日:“闻曹公远征,邺无守备,今吾欲以步卒三万,骑万匹,直指邺,谁能御之?”诸将皆日:“然。”
裴注:臣松之案此传云公孙度闻曹公远征,邺无守备,则太祖定邺后也。案《度传》,度以建安九年卒,太祖亦以此年定邺,自后远征,唯有北征柳城耳。征柳城之年,度已不复在矣。
评:裴松之这段文,就是直说陈寿写的这段史全错了!这陈寿,这史能乱写吗?
裴松之指出那一百五十四处都是陈寿的错,算了吧!哪能将他的错都列出来呢?列几段做个证明、说明也就行了。
欲知后事,且看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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