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曹禺对其父亲的复杂态度相似,曹禺对家的态度也是复杂和矛盾的。在惧怕、憎恶家的同时,他对家又有一种莫名的眷恋之情,家的解体带给曹禺一种挣脱束缚的欢畅,同时也带给他淡淡的悲哀。对这种难以割舍之情,人们习惯于将其解释为人类常有的一种恋旧心理,但在曹禺,问题并不如此单纯。他毕竟在这样一个家中长大成人,不能不接受这个家所给予他的一切,家的种种特征对于他人格心理的形成有着不可低估的影响,不论这影响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忽略社会给予曹禺的种种与家相关的影响。尽管是经过五四新文化运动洗礼的中国,传统的道德观念并没有因为“打倒孔家店”的口号便荡然无存;尽管曹禺接受了相当的新思潮、新观念,但他的人格模式仍然是一个混合着新旧成分的组合体。作为一个深受传统文化熏陶而又接触了新思想的中国知识分子,曹禺的内心是矛盾的:他既看到了封建家庭对正常人性的压抑,对青年的摧残,看到它所代表的社会制度必然走向灭亡;又看到传统的道德伦理观念早巳深深渗入家中所有成员的肌体,使他们有意无意地,自觉或不自觉地,主动或被迫地成为它的组成部分。对曹禺来说,家并不仅仅是一个象征封建道德秩序的抽象的存在,而且还是实实在在的由血缘、亲情、婚姻关系联系在一起的活生生的人。这些人不该随着家的灭亡而灭亡。但曹禺又深知,一旦这家庭不复存在,那么这些人中的大多数将无所适从。并不是他们心甘情愿为这个家殉葬,而是五千年的历史早巳将他们牢牢地束缚在家庭之中,作为家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他们不可能从家中分离出来而不受任何伤害。在某种意义上,他们仿佛是与家共用一套生命系统的连体婴儿,任何分离的行为都会导致他们的死亡。只有那些对旧有生命系统依赖程度较轻并适应性极强的细胞组织,才有可能从这个有机体上分离出来,在新的生命系统的维持下继续存活。曹禺显然很清醒地知道自己并不属于这一部分。像《日出》中的陈白露那样,他心底也萦绕着那两句诗:“太阳升起来了,黑暗留在后面;但太阳不是我们的,我们要睡了。”①对那个黑暗的社会,他不乏“时日曷丧,予及汝偕亡”的愤激和勇气,同时又知道自己不堪担负如此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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