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技法的成熟只有高峰,没有顶峰,更没有程式化标准。正因为如此,我们的作品创作才有不同的形式,不同的风格。正如高技巧的音乐作品是一种高品位,有极高的欣赏价值,而童声的歌唱同样是一种不可替代的风格……因此说,只有当作品中的情感因素(而不是技能、技巧)作为作品创作的重要着眼点,而这种情感因素,来源于作者对客观事物的真实的、本质的感情时,作品才能达到了真正的交流和表达。
美术基础训练中要强调创造性思维、创作意识的建立和培养。当学生处于基础训练过程中时,教师对各种知识、要素的训练和要求,要建立在学生自身的感受上。如果说我们用学生作品这一载体,载满教育者自身的(各种程式化)艺术感受和要求,或要求作品为“高、大、全”的技术、技巧性作品,那便是基础训练的失败。我们要努力让学生作品这一载体,载满属于学生本身的感受和各种对知识理解后而溶会的、充满稚嫩的艺术语言表达出来的、真实的艺术感受,那才是我们美术基础训练所需要的结果。
七、明确基础训练的目的。强化教学过程中的创作意识
美术基础训练,是让学生在感受物象描绘的过程中,理解物、形、色等等要素。学习和掌握基本造型语言,并非强调一定要用某种手段在每张画面上全都表现这些要素,这也是不符合科学规律的。在美术基础教学中,间接性知识包括理论知识和技能知识,直接性知识是学生亲自获得的认识和感觉。间接知识和直接知识的关系,是教学过程中学生将他人认识经验转化为自己的认识,把人类认识成果转化为个体认识的过程,这种转化是教育过程的重要规律,尤其是美术基础教学更要重视这一规律的转化过程。我们应该告诉学生曾经有的表现语言和手法,过去的表现方法,现在的表现方法……但更多的应该让学生在实践过程中明白——已有的造型语言手段和方法的来源,以及它产生的文化时代和它之所以可行的原理,同时要学生理解面对眼前的客观对象,众多的表现手段、方法都存在可行性,学生应充分实验这样的可能性。理解各种知识要素,而不仅仅强调手法与手段。正如基础训练并不是要求学生在一定时间内研究出素描的用线、用笔语言等手段一样,色彩训练也并非让学生研究某种色彩技法的表现手段。它要解决的是学生的基础造型和基础色彩问题(研究性的东西不是基础训练中要完成的),尽管这一过程会与学生的偏好与老师的研究方向、绘画风格有出入,但教学过程始终要避免程式化的教学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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