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事实证明
社会学一向被看成社会科学的一个分支,虽然有一些学者不同意这种定位,而且社会学研究也已经朝向多样化发展,但迄今为止,世界上主要大学的社会学专业,一般仍被视作区别于自然科学、也区别于哲学历史艺术等人文学科,属于和政治学、经济学并列的、“大”社会科学门类中的实证科学。
因而,对于入门者来说,社会学写作不能离开一般的社会科学逻辑,即对社会行为进行“科学”研究的一般原则。即使你并不同意科学式的分类,首先也必须了解它,而后才谈得上批判它。大量的社会学方法教材指导学生使用某种定量、统计研究方法,于是有学生认为,有统计资料、或者使用定量方法写论文,就是社会学研究了。实证研究的意思指区别于理论研究的调查报告,其根本特征是要有资料,使用定量方法。
这样的理解不够准确。
毫无疑问,统计定量方法是社会学研究的一种重要技术,但更为关键的问题,是理解这些技术所依赖的基本原则,并使自己的研究根据这些原则进行。
社会科学研究的基本原则是基于事实证明。坚持这一原则和社会科学追求的目标有关。比如前面讲到的提供知识——对人类社会行为的一般认识,这些知识的产出必须基于事实来证明。而定量统计是获得并展示事实的基本方式之一,还有定性、观察、案例、文献、纪要、访谈、音像等,都是同等重要的、可以展示事实证据的形式。一般认为,多元的资料来源和证明形式,比单一的可信度更佳。所以,基于事实证明的原则并不排斥非统计的事实,要点是必须以证据证明事实发现。如果证据具有不同的来源,并能够相互印证而不是自相矛盾,它对事实的支持就更为可靠。
故,和只谈结论论点的论文不同,社会学论文依赖事实证明,它的结论是否具备“知识”的意义,得用真实而准确的证据支持,这样他人可以通过获取新事实,来判断前人的结论是否可靠。这就是说,社会学论文需要证明性写作,而非只给出结论、说自己或者他人认为怎样怎样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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