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继承了孔子正名论的主旨,强调语言文字必须规范化、标准化,并且是由国家以行政干预的方式加以实施的。他折中于孔、墨,从语言发展规律出发,注意到语言的相对稳定性和语言的绝对变异性的特点,主张循名正实与取实予名相结合。他一方面纠正了孔子因循守旧、只求语言稳定不顾语言变化的偏颇,另一方面又避免了墨子只见语言变化、取实予名而不顾语言稳定的失误,全面地处理了语言继承与发展的关系。此外他还提出了语言规范的原则和推行民族共同语的方法。他的语言规范理论,既尊重社会对语言的约定俗成性,又强调了人,特别是明王圣贤干预语言生活、因实制名的能动性。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实行“车同轨,书同文”措施,规范语言文字。秦朝文字政策很灵活,采用了多种切实可行的方法疏导社会用字。西汉中期以前,社会上对书法和文字规范非常重视,社会整体的文字规范意识较强。东汉末年曾出现过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碑刻经书、规范文字的伟大工作。熹平石经的诞生,使五经有了官方石刻定本,后儒晚学,以石经文字为准的,在统一书面语言文字的同时,也提高了全社会语言文字的规范意识。唐初的颜师古奉诏刊正五经文字,制作《字样》,作为国家标准颁行天下,开创了官修正字书的先声。颜元孙著《干禄字书》,颜真卿手写并刻之于碑,通过科举考试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楷体正字的规范作用。隋唐时期的科举考试从制度上保证并促进了语言文字的规范。唐代科举的兴起对语文规范影响巨大,并一直贯穿于之后千余年的文教事业之中。《康熙字典》作为清政府管理和规范语言文字的成果,具有自觉的进步的规范意识。作为“御定”的字典,它对于清代的文字规范有促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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