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等教育质量的含义
高等教育质量的概念十分复杂,界定起来很困难。一般来说,“质量”就是事物的质的规定性的量度,因此明确高等教育质量这个概念的关键是,明确什么是高等教育质的规定性。通过文献分析我们认为,高等教育质的规定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高等教育的目的和功用;第二,体现社会意志的统治集团和市场对高等教育的要求;第三,受教育者对高等教育的期待。因此,高等教育质量实际上就是满足以上三方面的程度,满足的程度越高,质量就越高,反之亦然。
不同时期、不同社会、不同受教育者的目的和要求是不同的,体现高等教育质的规定性的三个方面之间有相同点,但也有冲突,这给衡量高等教育质量带来了很大的困难。这就需要有一种能够衡量高等教育质量的标准,这种标准是高等教育质量的各种需求经过冲突、协调之后的整合,表达着社会整体对高等教育质的规定性的认同。从这一角度看,质量标准是高等教育质量内涵的核心内容。
那么,在考察高等教育质量的时候,教育实施者以及实施条件和手段是否应该成为质量的标准,换句话说,这些影响到质量的因素本身是否包含在高等教育质量的范畴之内?对这一问题存在着争论。一种观点认为,教育质量本身不应该包括实施者、实施条件和手段,因为后者的水平高,并不意味着质量就高,质量的高低归根到底要看受教育者的质量符合教育目的以及各种需求的程度。但本文认为,教育质量应该包括实施者、实施条件和手段,理由有三方面:一是因为,教育包括三个要素——教育者、受教育者和教育措施,因此教育者即教育实施者以及包含在教育措施中的教育条件和手段应该是教育质量的一部分;二是因为,教育目的的实现要依靠教育实施者和教育条件及手段,后者质量的高低制约了教育目的实现的程度;三是从实践来看,世界高等教育质量的评价标准大都包含对教师、硬件设施、经费、管理等这些影响高等教育质量的关键因素的考察。
在研究高等教育质量时,研究者经常还会使用其他不同的提法,比如高等学校质量、高等学校教学质量、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等。在本文中,除了第一部分有关高等教育质量的理论研究内容外,我们将更多地使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这一概念,主要的目的是:第一,将我们的研究范围界定在我国高等学校本科阶段的人才培养活动上,不研究高等学校的科学研究、为社会服务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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