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新课程下的数学教育价值
1.1 数学课程的基本理念导引对数学教育价值的再认
在全国范围展开并积极推进的数学新课程实验,引发了对数学教育改革理论与实践诸多问题的讨论。实验区反馈回来的信息表明,新课程改革实验中的关键问题仍然是教育思想及观念的转变问题。义务教育阶段数学新课程基于时代发展的要求,为我们展示了一系列崭新的数学课程基本理念,这些基本理念集中体现为新的课程观、数学观、学习观、教学观、评价观、现代数学技术观等,是对数学教育价值再认的基本依据。
1.1.1 数学课程观的核心理念与数学课程的价值定位点
《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标准》)明确指出:“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课程,其基本出发点是促进学生全面、持续、和谐地发展。”这个“基本点”构成了数学课程设计与构建中最重要的价值定位点。
《标准》用精炼的语言表述了新数学课程的基本理念:“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课程应突出体现基础性、普及性和发展性,使数学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实现:人人学有价值的数学;人人都能获得必需的数学;不同的人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
由上述基本理念出发,我们可以对数学教育的价值从如下方面作进一步认识。
1. 数学教育的价值要立足于数学课程的基本属性
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课程,其阶段性特征决定了它必须具备基础性、普及性和发展性,这是由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的本质属性所决定的。《标准》用“突出体现”四字强调了数学课程理念这一重心所在。事实上数学教育现状所反映出的一些问题表明,这些本应被“突出体现”的属性有被弱化(或“异化”)的倾向。在相当大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课程从一开始就被导入应试升学的轨道,“突出体现”的是竞争性、区分性和筛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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