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宪章
导言
在欧洲最古老的大学建校900周年之际,欧洲大学的校长们齐聚波伦亚并签署此文件。在欧共体国家之间的边界最终废除之前的四年时间里,校长们一直盼望着所有欧洲国家之间的深远合作。他们相信各个民族和国家应比以往更加意识到在不断变化和日益国际化的社会里大学将扮演的角色。校长们认为:
1.在这个千年即将接近尾声之时,人类的未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文化、科学和技术的发展,并由以真正大学为代表的文化、知识和研究的中心所构建。
2.大学向年轻代传播知识的任务,在当今世界也意味着必须为整个社会服务,因为整个社会之文化的、社会的和经济的未来特别要求在继续教育上作相当大的投入。
3.大学必须为未来几代人提供教育和培训,使他们尊重自然环境和生活本身的伟大和谐。
以下签名的欧洲大学的校长,面对所有国家和所有民众的良知,宣布现在和将来都必须支持大学使命的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
1.在由于地理和历史传统因素而形成的不同社会里,大学是一个自治的机构。大学通过研究与教学,以批判的方式,创造和传递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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