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研究背景
一 我国基础教育公平问题的凸显与关注焦点的片面性
(一)我国基础教育公平问题的凸显
教育公平作为推进社会公平的基础与核心前提,一直是近代以来,世界各国社会民主化进程的一个普遍原则。我国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都关注教育公平问题,并以宪法的形式赋予每一个人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的基本权利。在2006年3月召开的“两会”上,透视教育公平问题构建和谐社会,更是引起各位与会代表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议论,一时成为焦点。这种情况在历次“两会”期间很少见到。
教育公平问题在我国如此受到关注,一方面说明党和国家对该问题的重视和决心,对社会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另一方面也的确说明教育公平问题在当今中国社会的凸显。从某种意义上说,教育公平既是一个原则,又是一个过程,同时更是一个理想。尽管我国政府在教育公平问题上采取了诸如希望工程、高等教育扩招、废除重点学校制度、农民工子女平等入学政策等一系列的重大举措,但由于我国千百年来的传统文化、城乡(区域)差异的不断扩大、教育资源的有限性与教育人口的不断增多的矛盾,使得教育公平的确更多是作为一种教育或社会理想而存在。我国教育公平问题依然严峻,教育不公平现象仍然普遍存在。
据统计,东、西部人均基础教育经费差距已经达到近10倍,小学生人均经费从300元到3000元,初中生人均经费从500元到4100多元。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社会流动》课题报告显示:2002年全国教育投资为.5800多亿元,占总人口60%以上的农村却只获得23%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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