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科技中介研究的意义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技术创新对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贡献越来越大。二战结束后,发达国家的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技术创新及其产业化功不可没,如何将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是各国政府普遍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文岳东,2003)。发达国家的发展实践证明,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是实现科技成果商业化的一条有效渠道,它推动了技术的转移和扩散,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技术创新的良性循环。在以技术为驱动力的市场经济环境中,高效率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能大大活跃和促进企业的技术创新和技术扩散,促进国家的经济发展,提高整个国家的经济竞争力(冯楚建,2003)。
科技中介是伴随科技迅猛发展、经济高度发展以及专业化分工精细化而产生的一种新型经济服务活动,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合理调配科技资源,整合各类专业知识,在市场各主体之间、要素市场之间建立沟通桥梁,促进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一类重要机构,科技服务对技术创新、技术扩散以及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曾刚,2004)。
Storper、Poaer和Park等国外学者发现,二战后德国巴登一符腾堡地区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与该区域制定了有利于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法律和政策相关。政策和法律促进了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而科技中介机构又大大促进了该区域的技术创新和技术扩散(Storper,1995;Porter,1998;Park,2000;Cooke,2004)。科技中介极大地加快了巴登-符腾堡的科技成果商业化进程,推动了大学和公共科研机构大量的新技术向中小企业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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