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今珠海市、中山市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在内的地区,在明清时期属广州府香山县。明洪武元年(1368年),征南将军廖永忠率师广州,香山人郑荣叟奉图籍归附,珠海地区随之归入明朝的版图。
香山为广州滨海县份,明清时期的香山,四面环海,界连六县,舆地属今珠海市的主要为黄梁都和恭常都。黄梁都在县西南,迤南为三灶,西接新会压门,西南接新宁(今台山)铜鼓山、大金山、狮子山大洋;恭常都在县东南,南为澳门、十字门、老万山,与新安为界。
澳门在明清时期属香山县恭常都。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奉命为开海贸易巡视粤闽沿海的工部尚书杜臻,至澳巡视后描述澳门周围的形势称:“自澳而南,海程十里为十字门,山如两眉横列,而阙其正中。又南十里为小横琴,适当缺口。又南稍西为大横琴,重案也。自澳而西,海程二十里为三灶岛,又西二十里为黄梁都。自澳而东,海程三十里为涌口,又二十里为旗纛澳。又有蕉门、黄角、潭洲村诸岛在澳之东北。而沙尾、北山在其北,止隔一水。诸岛虽为省会之案砂,而周罗环匝,澳门独居其中,如莲之有菂,亦一奇也。”①杜臻所列诸岛,除涌口、蕉门、黄角、潭洲之外,皆为今珠海市属地,从中亦可见明清时期珠海地区的山海形势。
香山知县、香山县丞和澳门同知是明清时期管治香山县的3位实际负责官员。知县在明清为一县之主官,掌一县地方行政、田赋、刑名等,属亲民之官,秩正七品。自明代葡人入居澳门以后,香山知县作为守土之官,被授予管治澳门的权力。澳门作为明清时期广东沿海地位仅次于虎门的海疆要地,使香山知县日益显现其职位的重要性。清雍正二年(1724年),清廷覆准以香山知县为“海疆题调繁疲难要缺”②。其员缺必须由广东督抚具奏提请补用,由吏部议奏批准,始能调补。
香山县丞之设,始于明代,为香山知县之佐贰,分理县之庶务,秩正八品。清沿明制,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一度裁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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