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传播过程美学规律
人类是按照美的规律进行生产和实践的,审美作为人类精神文化生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具体的信息传播实践中也要遵循这一规律。传播规律是支配、制约信息传播活动的现状与趋势的种种客观性要求,而审美实践则是整个传播过程的主体要求。传播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基本构建,人们通过各种信息传播活动来传承人类文明。生活本身最具有审美价值,具有丰富的内涵,所以生活中一切传播过程、传播活动均应具有审美价值,均能体现审美需求。而审美作为人类精神文化生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审美实践作为整个传播过程的主体要求,在具体的信息传播过程中需遵循传播规律与美学规律,来力争实现人类审美的需求。理想的传播内孕真、善、美于一体,这使得传播过程审美化,凸现人类文明的精神希冀。本章结合传播学、历史学、美学等相关理论,试图从新闻报道、广告活动以及新闻摄影等表现艺术中浅窥深究传播过程中美的内在规定性及其表现形式。
如果将传播过程比作一棵生机盎然的大树,那么,真,是这棵大树的根基;善,是它的枝叶;而美,则是这棵大树盛开的花朵和所结下的累累果实。理想的传播过程要求真、善、美三者结合,真、善、美是人类在改造客观世界、美化人类自身的实践活动中所形成的3个主要价值范畴。什么是真?真,指的是人们对客观存在着的事物及其运动、变化、发展的规律性的正确认识。什么是善?所谓善,指的是人类在社会实践活动中所追求的有利、有益、有用的功利价值。人类一切实践活动的目的,就在于有益于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的功利需要,即在于追求善。简而言之,善,就是人类实践活动的合目的性。什么是美?所谓美,指的是人类通过社会实践在客体对象上以恰当的物质形式显现出来的积极、正面、肯定性的人的本质力量的一种具有普遍性、共同性的品质;或者说客体对象中以赏心悦目的物质形式显现出的对人本质力量的肯定和确认,这就是美。狄德罗说过:“真、善、美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在真或善之上加上一种稀有的光辉灿烂的情境,真或善就变成美了。”这句话揭示了真、善、美存在于现实生活中,但仍需要具体的审美实践去揭开它,感悟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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