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二十世纪第二个十年间的“新文化运动”起,对“文化”的研究就被作为一种以整体论。主体论的“哲学疗法”解读当时的“中国问题”的思路。成为中国学人做哲学的一种样式和风格。自此起近一百年间,这种研究借鉴和吸收不少西方学者的思想资料和研究构架,同时也承接和延续中国近代学术传统,形成了自身的哲学特色,诸多先贤的这种努力已有累累成果。现在回头心细读,以我们今天的研究当具有“重新装备”和“重新奠基”的意义。另一方面,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改革开放以来,以“文化眼光”考量中国大地上“新”发生的行为现实和思想现实,以“文化战略”筹划社会发展,以“人文精神”贯彻全般事业、形成一种的建设态度已经蔚然成风。正是上述两种历史性的文化学玉条件。催生了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文化哲学”研究的兴起。
“生命之动”就是生命活力。它就是生命由于“生”(“活着”并“活得更好”)的欲望和追求表现出的“活生生”的朝气蓬勃的样子。它是一切人的“民族的”文化运动和“存在”(生存,生活)样式变动不居的“原动力”。人(民族)之所以能够“创造历史”,正是人(民族)的活跃着的“生命力”在创造历史:如果人(民族)的生命力萎缩了、衰弱了,甚至连“活着”(以及“活得更好”)的兴趣和勇气都没有了,他(它)就不可能创造历史,也就不可能有自己的“进步的”历史,反之,只有那些具有生命朝气和对生活更好,更高追求的人(民族),才是文化的人(民族),才能创造历史,使自己生活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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