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中国企业年金的发展历程及其战略意义
企业年金是中国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之一。中国企业年金制度发展历程与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发展有着密切联系,从1991年开始,国务院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几个政策文件中都明确了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制度目标,鼓励企业为职工建立补充性养老保险计划。但鉴于各界对补充养老保险的性质和定位的认识比较模糊,在实践上造成诸多误区,比如把补充养老保险与基本养老保险相混淆或和商业养老保险相混淆,国务院2000年颁布的《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0〕42号)把“补充养老保险”改名为“企业年金”,澄清了补充养老保险的第二支柱性质,将其与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与第三支柱商业性团体养老保险区别开来。以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颁布为界,企业年金发展可以划分为两个时期、五个阶段。
一、中国企业年金探索时期:从补充养老保险到企业年金(1991—2004年)
从1991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到2004年两个试行办法的颁布,以1995年劳动部颁布《关于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劳部发〔1995〕464号)和2000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0〕42号)为界,这一时期又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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